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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的模样

爱情的模样

作者: 云雁天 | 来源:发表于2019-08-11 11:27 被阅读0次

    “这世界上没有第二个撒哈拉了,也只有对爱它的人,它才向你呈现它的美丽和温柔。”这句写在封面上的话,让我一眼相中了这本《撒哈拉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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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撒哈拉的故事》是三毛所写,讲述了她与荷西在撒哈拉的婚姻生活。三毛有一个不羁的灵魂,正如她自己所说的那样“我在这个世界上,向来不觉得是芸芸众生里的一份子,我常常要跑出一般人生活着的轨道,做出解释不出原因的事情来。”因为一张照片,感受到来自那广阔沙漠的呼唤,便毅然奔向它。当她准备去沙漠里住一年时,除了她父亲鼓励她,只有荷西一人不笑话她,不阻止她,只默默提前去了沙漠,在那里等待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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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毛说“在这个人为了爱情去沙漠里受苦时,我心里已经决定要跟他天涯海角一辈子流浪下去了。”这世间最美好的爱情大概就是这样了吧。你说走,他说好。

      猜你知道荷西,99%也是因为三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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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也断言,如果你没有主动的百度,没有看过三毛的书,对这两人的了解,也一定只是网上流传的那段经典对话——

    “你要一个赚多少钱的丈夫?”

    “看得不顺眼的话,千万富翁也不嫁;看得中意,亿万富翁也嫁。”

    “说起来,你总想嫁有钱的。”

    “也有例外的时候。”

    “如果跟我呢?”

    “那只要吃得饱的钱也算了。”

    “你吃得多吗?”

    “不多不多,以后还可以少吃点。”

    这段对话,不知感动了多少痴男怨女。我所好奇却是,荷西究竟是一个怎样的男人?值得三毛那样的女子如此去爱呢。

    今天看完了三毛《撒哈拉的故事》,似乎得到了一个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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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毛如此挚爱着荷西,不是因为荷西是什么成功人士,霸道总裁,随便几个套路就能让那些活在幻想中的女孩投怀送抱。三毛和那些小迷妹,不是同一个量级的存在。

    三毛不需要意中人,就能仗剑天涯了。她独立自在,哪怕婚后,也必须“我行我素”。这种超前于当时时代的思想,少有女子能及。

    而荷西,恰好懂得尊重三毛。他还说,如果三毛婚后失去了原有的个性,那么他又何必娶三毛呢?

    这不就是现代人所追求的三观相合吗?

    荷西也不是嘴上表现出尊重而已,他从来都是用行动表示的。

    三毛因为无意间看到一本杂志,在介绍撒哈拉沙漠,于是,便决定要去沙漠里生活一年。

    三毛要去沙漠的理由,在很多人看来,就是一个笑话——因着前世的记忆,勾起了三毛的乡愁。还有一些了解三毛的朋友,把这个行为解释为看破红尘的自我放逐。

    整个世界上,支持三毛去沙漠的只有两个人——她的父亲,以及苦恋着她的荷西。

    荷西也不是只会嘴上说“我支持你,你去吧。”当他再三确定三毛是铁了心要去沙漠之后,荷西就说了一个字——好!过了一段时间,荷西已经到撒哈拉谋到了一份和自己专业有关的工作。

    分别了快三个月后,三毛终于在撒哈拉见到了荷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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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三毛看到荷西在这短短的三个月,外形和面部表情就发生了剧烈变化的时候,三毛的心都抽痛了。

    三毛说,当她看到荷西为了爱情去沙漠里受苦的时候,她就决定要一辈子跟着荷西了,哪怕天涯海角的流浪都行。

    现在很多女孩子她们要的是巧克力加玫瑰式的那种浪漫,而且,最悲哀的莫过于,她们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样的浪漫。是谁,让她们对浪漫的认识,局限在了巧克力和玫瑰花上的呢?

    莎士比亚说,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当然我这样说,并没有荷西不懂浪漫的意思。荷西,也是懂浪漫的。不过,他的浪漫,是建立在对三毛的了解之上——可以说,荷西是最懂三毛的人了。

    我敢打赌,你一定猜不到荷西在结婚那天送了什么礼物给三毛。

    10克拉的钻戒?一套房子?一辆车?哈,如果,你只想到这几样东西,那恐怕是你太“小瞧”荷西了。

    荷西在结婚前,几乎走遍沙漠,才寻得了一副完整的骆驼头骨。是的,你没听错,就是一副骨头架子。不是因为他没钱送钻戒,噢,当然,谁知道那会儿结婚是不是流行送钻戒呢。只是荷西因为知道送这个骆驼头骨,三毛最是欢喜。

    三毛的反应也证明了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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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让三毛做她喜欢做的事,或者带着三毛一起去做她喜欢的事,在我看来,就是荷西的浪漫。这样的浪漫,如果不是出于懂得,又怎么能讨得三毛喜欢呢?

    荷西会突然告诉三毛,他知道一个有小乌龟和贝壳化石的地方,问三毛去不去。通常这时,三毛会高兴的跳起来,说,要去,要去。

    荷西不仅懂得三毛,和三毛也有很多相同的兴趣爱好。

    他们都喜欢看差不多类型的电影,结婚前的那个晚上,荷西就带三毛去了电影院;他们也都喜欢看书。有一次,两人在客厅看了一整夜书,天亮了才睡觉。

    这就是为什么一些人,建议找对象要找相似的原因吧。假若一个人喜欢水,一个人喜欢火,那可就麻烦了,水火难容啊。

    不过,我最欣赏荷西的一点就是,他对三毛的爱,还很理智。他不会无条件支持三毛所有的决定。

    就拿三毛当医生那次来说,像感冒发烧,头痛牙痛这样小打小闹的事,荷西不管。但是像给孕妇接生这样的大事,荷西说什么也不会同意,他还会主动制止。因为荷西知道,这样人命关天的事,必须交给专业的人来做。所以尽管三毛准备好了接生工具,说她看过书,看过纪录片,荷西仍然死死地抱住三毛,不准她出去胡来。

    (这里有个背景知识得说一下:撒哈拉的当地妇女,不会去医院看病,就因为医生是男人。这和我们古代隔着窗帘,给闺中人看病,着实有着“异曲同工之妙”。而且还是产妇一家人请求三毛去助产的。)

    然后荷西去找车,把产妇送到了医院。那名妇女,因此成了当地有史以来,第一个到医院生孩子的女人。

    不过,只要不是这种涉及到人命的事,荷西一般都会支持三毛。比如,陪着三毛去看几年没洗澡的撒哈拉威人是怎么洗澡的;去总督家的墙角偷花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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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弗洛姆在《爱的艺术》指出,爱是一种能力,这种能力就包括了尊重、了解、关心、责任心等等。

    荷西在弗洛姆眼中,一定是具备爱的能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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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了这本《撒哈拉的沙漠》,让我更多的了解了三毛,以及荷西。是的,三毛和荷西是知己,更是爱人,婚后在撒哈拉两人白手成家,他们的房子坐落在镇外的坟场区,原本房子简陋破败,在经过夫妇二人的精心改造后,却成为了沙漠中最美丽的家,还引来了记者的参观。沙漠里的生活艰苦异常,两人不适却从未抱怨,只想着让生活朝好的方向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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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荷西永远知道三毛喜欢什么。印象最深的是书中有一篇荒山一夜的记载,荷西在傍晚邀请三毛去看小乌龟和贝壳的化石,途中两人在夜晚的荒漠出现了意外,荷西险些丧命于泥淖,三毛在求助路过的撒哈拉威人时,差点被其侵犯。幸好最后平安无事。但二人在回家路上却又在探讨还要小化石吗?三毛说要,荷西说他更要了。并约定明天下午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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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个同样固执的人相遇,结局却如此美好。你要做的事正巧我也要做,纵然旁人不理解,不过,还好还有你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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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毛与荷西在撒哈拉的生活精彩多样,“有趣”的芳邻,可怕的死果,让本地人不安的相机…这一切读起来让人好笑却又不可思议。三毛本身的确如她自己所说的那样是一个常常跑出一般人生活轨道的人,行事逆行,读来感觉荒诞不经,但也却让人心生羡慕。这世界上还有多少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自在生活,没有驾照却敢开车到处行驶;不会医术却敢救治沙漠中忍受疾苦的人;想知道沙漠中的人如何洗浴便敢去偷偷观看。如此疯狂却莫名让人觉得洒脱不羁,更何况三毛还有一个荷西,一个敢陪她疯狂,并且不觉得她疯狂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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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一直觉得真正美好的爱情是彼此都懂对方,一个眼神便可明白对方想做什么,可以理解对方的想做一切,并愿伴之一起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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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撒哈拉的故事》这本书推荐给你,愿你可以通过它看到一个真实的撒哈拉,看到一个可爱的三毛,看到爱情真正的模样,也愿你可以有一个懂你的人,共度这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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