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前,我写了《我捡到一部手机》(小小说),https://www.jianshu.com/p/aa1a23d584ed(此为文章链接),最近,我又捡到一部手机。经过是这样的,我因整村拆迁后租住乡下晚北村,4月20日下午五点左右,因看书写字有点烦闷,便牵着小狗出去溜狗散步,换换空气,顺便采些路边的野菜,换换口味。当行至一段乡间小路时捡到一部手机,我想丢机人肯定会拨打寻找。我想看看未接电话,以便回过去告知。当划屏后有锁屏密码,无法查看,我就装进兜里往回走,等待来电再说。
一路上也未听到铃声,到家后掏出手机一看,电量很低,我的充电器也可以充,我就一边充电一边看书等待。大约30分钟吧,手机显示有来电,但仍无铃声。我一接,对方说:“我手机丟啦……”我回答:“我捡到了,你来取吧。”对方问:“你在哪里?”我反问:“你在那里?”因为已是晚上,我要知道他离我的距离,太远的话不便久等,让他明天来取。对方回答:“我在关楼四队。"我说:“不远呀,我等你,你来吧,我在晚北村西头,你到了打电话。”
大约不到一小时,他就来了,我拿着手机开门出去一看,是一位大约50多岁的男子手扶电动车,正好在我门口路上,我问:“你是取手机的吗?”他说:“就是。”我把手机给他,并告诉他我给他手机充电了。他接过手机后看着身后的小卖部说:“我给你买包烟吧?”我说:“不用,我不抽烟!你回吧,黑天骑车注意安全。”他就骑车走了。
就是这么平常的一件事情,值得记录吗?是不是又想借题发挥一下?——是的。
古人云:善欲人知,不是真善。又云:受人滴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前一句是针对施善者讲的,后一句是针对受施者讲的。捡到手机无偿还给失主,当为善事,天知自知,心安理得,不必宣扬。丢失手机,去捡机者处无偿领回,天知己知,也心安理得吗?!……
以上是我六年前发表《我捡到一部手机》后的网友评论。这次捡到手机和被失主领走没有上次那些情节,失主本没有感谢之意,连我的姓氏也没问,我本想问问失主姓名,觉得也无必要,也没有再见的可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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