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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2日,国家卫生健康委确认我省首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
患者,男,太原市人。2020年1月12日至15日在武汉旅游。15日从武汉乘动车、中转石家庄返回太原。19日出现发热伴头痛症状。20日乘坐滴滴专车到山西白求恩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主要症状为发热38.2℃、头痛、右下肺高密度影。经省、市疾控中心采用优化后的检测试剂盒检测,呈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21日转至山西省定点医院(太原市第四人民医院)隔离治疗。21日晚将标本送至中国疾控中心进行病毒核酸复核检测,结果为阳性。经国家卫生健康委疫情领导小组下设的诊断组专家,结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二版)》内容,对该病例进行评估确认,专家组一致同意将该病例确认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现患者病情稳定,我省已对6名密切接触者进行追踪随访。
山西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批示精神,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高度重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全力救治患者,深入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加强密切接触者跟踪管理,强化发热门诊预检分诊,规范开展对可疑病例的监测、筛查、诊断治疗和处置工作,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各部门联防联控,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目前正处于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高发季节,专家提醒,市民要居家和公共场所要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做好个人卫生防护,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减少或避免到人群密集场所。与发热或肺炎患者接触时做好防护。如有发热、呼吸道感染症状,要及时就近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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