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刻”的立意,就是探索到事物的深层本质。在写作过程中,通过写作者“由表及里”的思维,或追寻事物因果关系,也就是从“结果”到“原因”的分析,即是逻辑思维或抽象思维。
一种事物的“现象”,分析出它的“原因”时,就开始抓住了它的“本质”。“现象”或“结果”是“现在时”,而“原因”或“本质”是已发生的“过去时”,互为因果关系,具有必然性和条件性。
“深刻”有高低层次的质量差别。由现象到“原因”,由初级本质,到二级本质,不断加深下去,以至于以当前的认识能力已不能再分析出更深刻的原因的时候,这样的“立意”才是最深刻、最理想的立意。
在文章胚胎阶段,就必须多次不断地运用原因分析的思维模型,还要运用“多重分析”的思维操作,探索出事物现象的最终原因、最深刻的本质,提炼出非常深刻、非常理想的文章立意。
在先后性、历时性的“原因分析”达到穷尽地步的时候,就要进行“背景分析”,就是思考某种社会、人事“现象”产生的大背景、大气候,发现大背景、大气候与这种社会、人事现象之间的隐形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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