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商业模式”
1、同一份时间卖一次。 零售
2、同一份时间卖很多次。批发
3、买别人的时间来卖。低买高卖
有个事实,可能很多人从来都没有认真想过:你不断成长的结果,就是你终将被低估——这是必然。
一个老板,给员工发薪水,通常情况下给出的是市场平均水准——因为,若是他给所有人都开市场上最高薪水,他的整体成本就会被抬高到失去竞争力的地步;若是他给所有人都开市场上最低的薪水,所有人都跑了,他同样会彻底失去竞争力。于是,基本上,大家打工拿到的搜地与那个“市场平均水准”相差不多的报酬——若一个老板大方一些,那么员工拿到是略高于市场平均水准的,若是老板抠门一些,那么员工拿到的是略低于市场平均水准的......大抵上市场规律如此。
“被低估”干脆当作对自己的能力与成长的肯定。与此同时,他们也很清楚:终将有一天,自己确定地被“过分低估”——那就是到了该自己闯出一片天空的时候了。
现在缕清了一个路径,“同时给自己打工”不如“彻底为自己打工”......
因为这背后的核心原理一句话就能说清楚:既然卖时间终将不划算,那么买时间终将划算。
从这个意义上来看,有些人的选择是正确的:他们想尽一切办法(甚至,形象的讲,就是“削尖了脑袋”)去明星企业打工——因为在那里能学到更多的有价值的经验。在明星企业里,竞争更为激烈这个事实本身就可能是很大的优势,人就是这样,不参与竞争就会自然而然选择安逸,就会自然而然停滞不前——越是年轻越是如此。
明星企业的特点之一就是人才济济。我一直觉得,所谓的教育,“耳闻目染”很可能比书本来的更直接、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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