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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淑姊不娶

非淑姊不娶

作者: 谭家屋里 | 来源:发表于2023-04-07 14:25 被阅读0次
      一日,于书簏中得《琵琶行》,挨字而认,始识字。刺绣之暇,渐通吟咏,有“秋侵人影瘦,霜染菊花肥”之句。余年—十三,随母归宁,两小无嫌,得见所作,虽叹其才思隽秀,窃恐其福泽不深,然心注不能释,告母曰:“若为儿择妇,非淑姊不娶。”母亦爱其柔和,即脱金约指缔姻焉。此乾隆乙末七月十六日也。
      芸作新妇,初甚缄默,终日无怒容,与之言,微笑而已。事上以敬,处下以和,井井然未尝稍失。每见朝暾上窗,即披衣急起,如有人呼促者然。余笑曰:“今非吃粥比矣,何尚畏人嘲耶?”芸曰:“曩之藏粥待君,传为话柄,今非畏嘲,恐堂上道新娘懒惰耳。”余虽恋其卧而德其正,因亦随之早起。自此耳鬓相磨,亲同形影,爱恋之情有不可以言语形容者。
    余性爽直,落拓不羁;芸若腐儒,迂拘多礼。偶为之整袖,必连声道“得罪”;或递巾授扇,必起身来接。余始厌之,曰:“卿欲以礼缚我耶?《语》曰:‘礼多必诈’。”芸两颊发赤,曰:“恭而有礼,何反言诈?”余曰:“恭敬在心,不在虚文。”芸曰:“至亲莫如父母,可内敬在心而外肆狂放耶?”余曰:“前言戏之耳。”芸曰:“世间反目多由戏起,后勿冤妾,令人郁死!”余乃挽之入怀,抚慰之,始解颜为笑。自此“岂敢”、“得罪”竟成语助词矣。鸿案相庄廿有三年,年愈久而情愈密。家庭之内,或暗室相逢,窄途邂逅,必握手问曰:“何处去?”私心忒忒,如恐旁人见之者。实则同行并坐,初犹避人,久则不以为意。芸或与人坐谈,见余至,必起立偏挪其身,余就而并焉。彼此皆不觉其所以然者,始以为惭,继成不期然而然。独怪老年夫妇相视如仇者,不知何意?或日:“非如是,焉得白头偕老哉?”斯言诚然钦?

    太喜欢她的缘故,在一起的时候,他故意会摸摸她的头,捶捶她的肩。这让习惯了谨小慎微的她颇不适应。

    在她眼里,他是个胆小的人,做事低调,见人都不敢高声语。现在何以在自己面前越来越放肆,真不知道他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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