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来半月,仍旧未感觉到秋的味道,家里枯坐久了便想着出门撒趟欢,见见阔别已久的月亮。可能囿于家中常裸的缘故,还是说稍胖了些,又或者是对衣物陌生了些,一套平常的衬衣、牛仔装束竟然觉得肚子极其不自然,少了几分利落。秋中多还是夏日的味道,数十大妈列队跳着广场舞,新疆烧烤摊维族老板操着那弹舌的口音卖力的吆喝,树下共享单车簇拥着裸着膀子的大爷,一些专注于大妈的舞姿,一些观望来往的车流,偶尔斜瞥行人,不放过特立独行之人以及夏日遗留的春色。闻听橄榄球运动在1974年就有了护裆,直到100多年后人们才反应过来头也相当重要,至此头盔也成了橄榄球运动的标配,细细品来,突然觉得一个盯着路过清凉美女的老头略显猥琐。
天气依旧燥热,行未久,便感觉刚换上的衬衣胸口已经被汗珠浸润,天空乌泱泱的,少见几处星星,却并非从前熟悉的那几颗,依稀记得当初南城边缘,空气相较于城中还算是好的,濒夜独行天上星星虽然稀疏,倒也是数不过来的,如今那方天空已另有归属,且逐渐从脑海淡忘,不太能记清那方夜色。有一晚与贝塔吃完晚饭,未知哪起的兴致,载着他绕了整个外环直到迷了路拐去了那里,虽然与我离去时别无二致,但终归在心里涌起了十足的陌生,那种陌生很久远。在他的记忆里,14楼是他的,载着他满满的回忆,而于我来说,却早已经忘却的彻底而干净。
随意寻了个小摊位,点上几瓶啤酒三两烧烤,就着夜色独酌,曾我酷爱乌苏,今番也是许久未饮,小摊上只有天涯,于我来说不过消渴,换来酷暑的一丝冰凉。近来运气不佳,财务问题凸显逐渐严重,几番市场的努力依旧难以见到足够的成果,若放在从前,恐怕早已跳脚,如今却是个慢性子,不再计较和过分担忧眼前的问题,也许这是这两年的历练吧。曾,自身事遇到些许苗头,就易坐卧不安,想以自己的方式阻止,后来发现该发生的躲不掉,最坏不过卷土重来,人生事打不过死亡,若是不惧死亡,又有何惧呢,何况这些劳什子小事,我只消尽我努力就好,总体乐观,局部重视,剩余就交给天意好了,倒也换得清净。
只是这样以来,身体的钝感就上升起来,不愿意过度深入关系,不愿意开启感情,不愿意回忆种种,牵起丝毫的情绪仿佛都是自己予自己的罪过,冷眼观物,独立为人。我记得不止一人曾说我感情细腻,心思敏感,想当初自己也是一个痴情种,是那种对于自己喜欢的,一言一行刻进脑海,会乱想,会期待,会共情,会享受外来的共情和关心,从而把自己整个精神世界托付出去,其实这种性格做情人是极好的,换句话来说,我依旧喜欢情感细腻、心思敏感的人,你可以说我依旧喜欢曾经的自己,你也可以说我喜欢的应该是与我类似的类型。不过啊,伴随着结果的恶意,不知道是生出了害怕,还是对盖棺定论的恶意的厌恶,亦或者这样的性格让我最终吃了人生最大的一堑,教训让我生理性的应激钝感,不敢,不想,不念,不入。
可是究其内心,依旧存在曾经的影子,那喜欢过往的自己,应该也算一种不忘初心,只是不得不拿另外一张面皮来做人,最起码做个对得起自己的人。抚了抚环嘴懒得刮的胡渣子,眼里满眼尽是这似是而非的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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