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2-10 21:51:50
P2P从诞生开始似乎就注定是个杯具,从最早的开山鼻祖Napster、Gnutella,到后来大红大紫的BitTorrent、eMule,再到现在的迅雷、PPStream,无一不是行走在悬崖边上。网民们的快乐生活,随时可能被无情地扼杀掉,因为,世界上有一种东西,它叫做版权;天朝有一个单位,它叫做****。
版权这个东西,有人说它生来就是一个阻碍社会进步的怪胎,而盗版,则是在光明正大地打破桎梏,传播知识和文化。我想这话虽然过于极端,但其实却不无道理。
做过研究的人都知道,要想上知网、EI、IEEE这样的地方下载论文,如果不是在买了数据库的学校,那可是要自己口袋里出点米的。我就经常在想啊,你说这些个专家学者还有他们背后那些个廉价劳动力,能搞出个新奇的idea不容易,写代码做实验发论文也不容易,可弄了半天,又有多少人能分享到他们的成果呢?做科学研究的,如果成果得不到充分的分享和交流,大多数情况下除了自娱自乐那还有个屁用。要知道,付费下载不是谁都负担得起的,尤其是牛人往往还是过得很穷困潦倒的,像当年Bram Cohen刚把BT做出来的时候,那可是用几张信用卡来回还债过活的。所以国外很多博士、教授很聪明,把自己曾经发表的论文分类整理放在个人主页上,你想下就下。再联想到前些年国内有N多博士联名告万方侵权,以及最近作协揪着Google的图书共享计划不放,我觉得很好笑。对我自己来说,自从发现知网上收录了我的硕士论文,虽然现在发现当初的实验和写作阶段存在不少问题,但我还是巴不得多点人去下的,就算下载一页要五毛钱,帮别人创收了,我也认了;而看别人的论文时发现了跟我研究方向相关的内容,我也是很乐于发邮件过去交流的,当然,结果往往是令人失望的。
上面说了著作权,再谈谈音乐、影视作品的版权。这跟上面的不一样,知识生来就是为了分享,但影音生来就是为了牟利。但我想每一名歌手开个人演唱会的时候,都会为现场热情到爆的歌迷所感动。你说为什么这么多人上网找免费的mp3听,可追起星来买那几百上千大洋的门票是眼都不眨一下的?而对于电影院线,真正好看的大片,任你网上的枪版、dvd版甚至720p、1080p满天飞,有哪一部不是票房大卖,赚得数钱数到手抽筋的?再说到美剧,米勒来中国的时候估计被疯狂的越狱迷吓坏了吧,他小子在国内也接了不少广告,赚了不少外快吧,呵呵。当然就我个人而言,对数字发行的音乐电影电视剧,甚至是字幕,只要自己喜欢,价钱合适,渠道正规,支付方便,下载够快,我是很乐意出点辛苦费的,这是对劳动者最起码的尊重。我的观点是,你能赚钱的,大可不必对盗版赶尽杀绝,毕竟很多人就算没盗版可看,他也不会上电影院的,而反过来这样还会严重影响那些个明星大腕的知名度,进而影响票房号召力。在这个贫富差距如此之大的社会里,富人还要挖空心思不遗余力地想从穷人腰包里往外掏钱,这不累得慌么。至于你不赚钱的,或者根本就没打算靠这个营利的,比如我们最可爱的各大字幕组和游戏mod小组,有人拿你的辛苦成果去改头换面,倒卖了赚黑心钱,那是他的不厚道,应该对这种人致以最强烈的鄙视。
一种事物的存在,并且为大众所广泛接受,则必然有它生存的道理。不过...唉,总之,做我们P2P这一行,真的是很杯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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