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让我在人世活个几遭,我大约还是会觉得人生三大乐事无非,清茶淡酒与知己而已。
我这寡淡孤僻的性子,大概除了三五知己好友,也没几个人受得了,毕了业可以天长日久地不联系,对话框里除却问候,其他总觉得不知从何谈起,某种程度上,在这灯红酒绿间,我倒真是做到了,君子之交淡如水,可真要论起来,又病态地觉得自己寂寞也享受这种寂寞。
今年整二十四的年纪,细细算来,最长久的好友,已经处了二十一个年头,只是最初的模样,已然记不清楚,那时太小,相处的记忆也太模糊。中途,她也曾离开我在的城市,去了有暖气的地方。
时至今日我仍旧记得,别离时满腹书生意气兼少年人的狂妄,当时哪知现实残酷?因着学业繁忙,联系渐渐再不如前,我甚至算不清她走了多少年,后来也记不清她回来了多少个日夜,只是在深夜,偶尔会打开她留下的信,读完后再入睡,之前我本以为我就这样又弄丢了一个好友。
终于,在我可以坦然接受人的成长就是与过去告别时,我突然得知她要回来的消息,在这个算不得我俩故土的南方城市,有了一场久别重逢,遗憾的是,没有书中那种不醉不归,更没有急切躁动的心,甚至没有一个拥抱,我只是穿着和平日差不多的衣着,用着日漫里做作的口吻,“哟,回来了嘛?”
我其实是个记忆力挺好的人,并没有刻意训练过,却会记得与很多人初次见面的场景,最近尤其爱回忆从前的时日。
在前文的姑娘去往北京的日子,我开学分了个理科班主任的高一,还没习惯的陌生环境里,暑气未褪,军训的操场上,因为一张纸巾,我认识了友人A。
彼时还只是我单方面的拥有A君脑回路清奇的事迹,谁成想后来的一次黑暗料理也被他记到现在,这大抵是我和A君互黑记得最牢的点。
此人同现在相比,我觉得那时大约会更可爱些吧,总归少了要成家立业的挂碍,眼中也全是少年人的意气风发,还有高三那年,明里暗里告诉了我不少后来我才明白的道理——只可惜,我的性子,一定是要亲自去撞一撞南墙的。
在我实在不算长的人生际遇中,难得的还有几个意气相投的好友,会在我人生低谷时替我解惑答疑,会在我脆弱无助时,安慰我是值得被喜爱的人。
忽然有些明白那些诗人的情怀,所幸今生一别,还有清茶淡酒与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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