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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宴·花重

入宴·花重

作者: 云雀在叫 | 来源:发表于2019-04-20 10:03 被阅读0次
    花有重开日,花重锦官城

    我来,我见,我失去。

    在我偷瞄路旁女孩儿的一刻,一只毛毛虫从杨树坠落。柔软的着陆声,让我注意到这条小道满地都是杨树的花絮。春天真的来了。

    不动声色并非无声无色,只是做出一副样子来。因为明知即使像莎翁戏码中的主角那样掏心挖肺地倾吐,也换不来鲜花掌声,空浪费真情实感。自我欣赏的表演就够了。许多事情没必要证明给谁,因为没人要看。但是,一旦身上打来一束聚光灯(是如炬的目光),那就要卖劲儿地本色出演了。

    春天令我享受。光温度就时刻提醒我想你,别说各种怒放的花儿了。

    我已不再年轻了,允许我爱的时间、允许我爱的城市、允许我爱的姑娘,都不多了。

    你会为我绽放吗?我是居无定所的流亡的人。

    自叹失去了太多难舍的东西。我这可怜的没落老贵族哦,我曾经是富可敌国啊!

    旅游至此,因我不是当地人,就肆无忌惮地和她亲吻,在大庭广众。

    明知你会走,也接受这样的结局,可到了这天还是泣不成声。

    再三顾虑之后,我才拥抱你,鼓足了普罗米修斯偷下火种的勇气。

    清晨起来,想到冰箱里有两块紫薯年糕,原本是要在昨晚分与你的,结果忘记了。你今早离开,吃不到了,只好全都是我的了。

    我们被抛入了时间这条河,这趟生命的旅行不容拒绝和选择就开始了。意义?在谈意义时便没有意义了,这些都是人为添加的。因为,一个绝妙的活着的理由,同时也是绝妙的死亡的理由。生死哀乐的道理是自明之理,是私人性的。不过造物主的作品太干巴巴了,人类点缀了些色彩、音符、文字、名誉、金钱等装饰物后,生命就不再是一具令人不适的干尸了(起码有了打扮,一眼看上去还好)。赤裸地活着同过分修饰地活着,都是对生活的背叛。

    让旁人羡煞,却将天下换了流水落花,只恨生在帝王家。

    阳光刺过树枝间的缝隙,在草坪上烙下几块光斑。风吹树叶抖动着,树叶绿的发亮,像波光粼粼的湖面。叫不上名字的花儿开得过于热烈,颜色艳得失了真。河面漂满了花瓣,河水应该会很香。

    桨声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游轮发动机的轰鸣。贡院是游人参观的景点,旧院因才子文士的消亡而消亡。不过,秦淮河两岸的灯火,更亮更色彩,好看极了。

    老王是个搓操的,因为经常为我除去污秽,所以和他聊得也是很多的。我问他:“你的脚怎么弄得,打小就是四趾儿吗?”老王说:“我妈在生我之前已经生了四个孩子了,但是那四个都没活过一岁,就死了。到生我之前碰到了个算命的,说是要剁掉小孩儿身上的一部分,算是抵命替死,才能躲过阎王的索命。于是,生下我不久,她便拿起菜刀剁掉了我的一根脚趾。我算活了下来。”

    江那面是林立的大厦,霓虹点缀着每一栋楼。夜空下,这些明亮的建筑像剔透的水晶体。江面铺着彩色的绸子,遥望的游人眼中都闪耀着斑斓色彩。他们说这就是繁华,是现代。我嫌晚风冷,紧紧搂住你的腰,想着你我租住的房子,在弄堂深处。

    阳光在实木桌子上倾斜一个角度,你我对坐在阴凉处。这是家意大利装修风格的咖啡馆。一个漂亮的外国女人唱起歌来,我听不出是西班牙语还是意大利语。我深情注视着你,耳边环绕的异国语言,让我真的以为和你在欧洲旅游呢。

    低头看表,夜还很长,一半儿都没过,我要想着如何去狂欢。理智的夜晚是危险的,凡事先爱了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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