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拉斯写出来的欲望是纯粹的,是无辜的,在她的笔下,厚颜无耻的欲望充满了生命的张力和美感。
“我身上穿的是真丝的连衫裙,那是一件旧衣衫,磨损得几乎快透明了。那本来是我母亲穿过的衣衫,有一天,她不要穿了,因为她觉得这件裙衫色泽太鲜,于是就把它给我了。 这件衣衫不带袖子,开领很低。是真丝通常有的那种茶褐色。”
“那天我一定是穿那双有镶金条带的高跟鞋。”
“那天,值得注意的是小姑娘头上戴的帽子,一顶平檐男帽,玫瑰木色的有黑色宽饰带的呢帽。 ”
“那时我已经敷粉了,我用的是托卡隆香脂.......我还涂了暗红色的口红,就像当时的樱桃的那种颜色。”
在杜拉斯的笔下,她的十五六岁就是这样的,生活在殖民地区的法国白人女孩子,有着与生俱来优越和根深蒂固的自卑感,这样的妆饰打扮,洋溢着青春的稚嫩与诱惑。在原著的字里行间,都能够感受到她对自己的满意,无论是廉价的破旧衣衫,还是年仅15岁肉体,她对自己遇到中国北方的那个男人时候的自己都是十分满意的。
谈到女人,她说,女人美不美,不在于衣服装饰,不在于美容修饰,也不在于穿戴奇珍异宝,高价首饰。
透过表象和物质,她极力探索的是人类抽象而又实际的欲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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