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政治史看法律的制定

作者: 田野TE | 来源:发表于2020-11-14 17:14 被阅读0次

    邦国因有罪过,君王就多更换。因有聪明知识的人,国必长存。《箴言》28章2节

          当压抑已久的百姓感到受皇帝所欺负,于是发起革命,推翻王权,建立自己想要的政府,这叫做民主制度。但民主国家的法律由谁制定呢?是在民意代表同意下签订。这些民意代表真能代表全民吗?许多所谓人民政府根本从起初就不是人民选出来的。正像许多报社说他们是人民良心的声音,人民却根本没有委托他们。

          十九世纪的哲学家祁克果(1813一1855)说:“野心家常利用群众的名义,做自己爱做的事,表面上是为了实践群众的民意,实际上是为了满足个人的野心。” 所谓的群众是什么呢?祁克果说群众就是没有人养的一条野狗,随便乱吠,随便乱讲。这个国家的法律到了别的国家就不通用了,那个时代的法律在这个时代就没有用处了。法律到底需不需要?归正神学很严肃的说:“一定是需要的,因为最坏的政府比没有政府还更好。”

          为什么这么讲呢?一个社会如果没有政府管理,看似就没有独裁者来控制百姓,结果每个百姓都变成独裁者,从一个独裁者变成千万的独裁者,社会就没有办法控制了,所以法律绝对是要紧的,法律绝对是需要的。人绝对需要法律,但法律本身又不是绝对的。那么,法律到底有什么毛病呢?每个人都用他有罪的观念来制定法律,世界各国从未有可相提并论,等量齐观的法律。换句话说,世界的法律就是有罪的人用有罪的法律管理其他的罪人。法律至少可以使社会减少一些不好、不必要的犯罪行为。

          自称为太阳神的法王路易十四享有极大的政权,他将全法国百分之四十五的税收用来建造凡尔赛宫。单单他个人的享受,花了全国百分之四十五的税收。一百多年后,也就是1789年,法国大革命便将法王路易十六与他的妻子送上断头台,杀死他们,百姓取而代之的新法律,与王所定的旧法律完全不一样。这就是近代民主制度的开始。

          民主制度好不好?民主制度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民主制度大概从主前四百年开始,雅典成为第一个实行民主制度的城邦国家,雅典的百姓都有讲话的权柄,人民代表可以制定法律。二千五百年前的希腊,政治上比现在的中国更加开明。最近中国几次大会,其中有一项重要的讨论,就是私产权的问题,其实这就是《圣经》第十诫所讲的主题。中国政府是不是很诚实的要保护人民的财产呢?不一定,因为许多贪官污吏想透过私产权使来路不明的钱得到合法的保障,因此制定这条法规。这让我们看见这个世界的政治是很肮脏、黑暗的、世界的法律很不公正。

          人按着公正、正义的观念建立法院,但世上最不公义的地方却常常是法院。美国以为自己是全世界的警察,却用许多谎言编造发动战争的理由;虽是有许多高等学府的国家,受政府欺骗的高等教育份子也多的不得了。当印尼前总统苏哈托(1921一2008)给他的孩子特权的时候,最好的检察官突然被暗杀死了,而背后的力量可能就是苏哈托的家族。

    没有异象(或作“默示”),

    民就放肆,惟遵守律法的,

    便为有福。

                        《箴言》29章1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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