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很偶然的机会,在网上看到有人对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这样评论:“这本书虽然是社会学入门级读物,却有着深厚的理论素养作为支撑;通俗易懂的语言,加上乡土浓浓的气息,没有了让人忘而却步的拗口难懂的理论术语,读后确有万条万缕了然在胸的豁然开朗感。”
正是这段颇高的评价使我萌生了读这本书的愿望。用了一周的时间,读完了费老的《乡土中国》,感触颇深。
这是一本研究中国农村的作品,共有14篇文章构成,涉及乡土社会、人文环境、传统的社会结构、道德体系、礼法、乡村权力的分配、血缘地缘等各方面,各篇之间相互联系递进,费老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对于当时中国基层社会进行了分析与概述,并由此提出了一些具有创造性的想法与观点。
下面谈一下我读前两章的感受。
开篇,费先生便提出“从基层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认为那些被称为土头土脑的乡下人才是中国社会的根基,说乡下人“土”,乡下人离不了泥土,乡下人以种地为生,生于斯长与斯。中原人到了草原上依旧要锄地播种,不管天气如何还要试着种地,想家时可以带一捧家乡的泥土煮汤喝,“土”是他们的命根,又讲“村里的人过去什么姓,现在还是那些姓,不太变动”。土地是固定的,不流动的,而这种不流动表现在人与人身上,就是乡土社会中农民聚村而居。
由于他们聚村而居,彼此之间相互熟悉,即乡土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是一个没有陌生人的社会,人与人之间信用的维持依靠的不是法律,而是人情。“假如在一个村子里的人都是这样的话,在人和人的关系上也就发生了一种特色,每个孩子都是在人家眼中看着长大的,在孩子眼里周围的人也是从小就看惯的”。文中提到了两种不同的社会,“有机的团结”即礼俗社会,“机械的团结”即法律社会,说到“我们大家是熟人,打个招呼就是了,还用得着多说么”,在乡土社会中法律是无法产生的,而陌生人所组成的现代社会是无法用乡土社会的习俗来应付的,乡土社会与现代社会的特性注定了他们彼此特殊的交流环境。
读完这一章,我感受特别深刻,因为我也是从农村长大的,对农村的乡土气息特别的熟悉,费老的每句话都贴切地描述了农村当时的现状,读起来感到亲切,就像在叙述我们村子里的事儿。
第二章 文字下乡。“乡下人在城里人眼睛里是愚的”,先生认为这句话是有问题的,认为这是知识问题,而不是智力问题,正如城里人到了乡下连狗都不会赶是一样的,有人说乡下人愚是因他们不识字,是文盲,但如果一个人没有机会学习,怎么能说他学习能力不如别人呢?
这里,我有一个特别深的感受。多年前,我的一个外甥女第一次来到城市,我带她上街,过马路时她跑的特别快,问她为什么跑那么快?她说害怕车撞她。我说你不用担心,现在是绿灯,车不会撞你的。她问我马路上的横道是什么?我告诉她那是斑马线,专门供行人过马路时走的。她长期生活在农村,对城市这些道路和规矩不熟悉,你告诉她后,她自然就明白了。
再有一个例子,多年前我考心理咨询师时,一个测试心理的量表分农村量表和城市量表两种,农村的量表上没有“阳台”这个项目,而城市的量表上则没有“猪”这个项目。这就是农村和城市的区别。环境不同,接触了解的事物不同,就此说农村人“笨”、“土”是不对的。
“乡土社会”中的人是在熟人里长大的,他们天天见面,面对面接触,不需要文字也能在这种社会里生活的很好。费先生说乡土社会是个面对面的社会,有话可以当面说明白,不必求助于文字,乡下人没有文字的需要,因此文盲并非因为愚,而是因为乡土社会的本质。
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所讲的中国传统的乡村生活正是我小时候所切身经历的,就是一个人情社会,在乡村生活中最常见的就是举办红白喜事,同村甚至邻村关系要好的大家都会提前帮忙,这次你帮我,下次你家有事我又来帮你,大家在一起不分彼此,非常热闹。
书的后半部分,费老对农村生活其他方面进行了详细的描述。有的地方需要细细研读才能明白。
总之,这本书读起来让我很有代入感,将学术与生活紧密联系在了一起。读完之后,使我对乡土中国有了更深刻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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