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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自由与男女平等

离婚自由与男女平等

作者: 旁观者卿呀 | 来源:发表于2017-05-09 13:46 被阅读30次

    最近在看一本书,叫《虚幻的平等:离婚法改革的修辞与现实》。

    本来是为了给写论文找资料看的,看了两章发现和我论文关系好像不太大【手动滑稽】


    其实现在可能会有人说,怎么还会男女不平等呢?现在妻管严不是多得很吗?现在全职奶爸不也多得很吗?现在女权主义不是厉害着呢吗?

    是,我不否认现在有些女权主义过于偏激甚至形成了并不比以前的大男子主义社会好多少的大女子主义,但是我想说的是,社会的发展一个趋势是从不平等走向平等,而达到这个目标的手段其实是消除愚昧,通过知识通过接触外面的世界,人们逐渐了解到,女人不是生来愚蠢,而是没有得到同样的教育机会;人们逐渐了解到,男人并没有理由当然地取得其至高无上的地位。于是我们可以平等地受教育可以平等地竞争。

    可是,这是在我们消除了愚昧的前提之下。对于受过教育的人,对于观点先进的人,他们很乐意接受这种新的生活方式,不一定要男主外女主内,女性不一定非要相夫教子三从四德。可是你只看见了有经济能力的单亲妈妈自强不息,却没看见那些无法保证自己生存的母亲委曲求全。

    在很多愚昧并未完全消除的地方,对于传统观念依旧盛行的地方,所谓的离婚不自由和男女不平等并非少数。对于他们来说,离婚不自由并不是说社会和法律对他们的限制,而是他们自己心里对人生原则的一些限制。嗨,没那么矫情,更多情况下,何止是他们心里对这个坎儿迈不过去呀,客观的生活情况生存要求根本也不允许他们心里接受这种自由与平等。

    我见过很多这种例子。离婚对于农村地区的人,一是羞耻与不堪,二是未来完全无法保证的生活。

    其实对于很多落后地区的女人,离婚是很困难的一件事情。她们没有工作没有生活来源还有孩子,丈夫是她们生存下去的唯一保障。如果是年轻一些的有能力出去打工的女人,没有孩子的自然只需要打破自己心里对离婚的成见即可,但是她面临的可能是娘家人的冷眼与其他人的指点;有孩子的离婚则更需要勇气。说白了吧,经济基础没有,其他的都是废话。

    我旁听过一个离婚案,也是第一次看我爸开庭【其实是等他吃饭顺便进去听的】。

    案情很简单,女方受男方长期家暴,但不是很严重的那种,估计每次家暴都构不上轻微伤,大概就是摔杯子砸她啊这种级别的。女方和男方结婚5年,有两个孩子,大的8岁,小的6岁【是的我没写错,5,8,6】,男方比女方大十几岁,有一个前妻留下的大儿子。他们的家境对于农村来说还算不错,应该属于小康,男方做一个什么工程队的包工头,女方负责在家相夫教子,呸,教子。

    女方哭着说他酒后种种劣迹,并伸出手让大家看她肿了的手腕,她说,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男方说,真理掌握在少数人手里。【您二位去说相声吧】后来总之就是男方亲戚什么二姨大嫂的都涌进来了,没等法官调解就开始叽叽喳喳劝起来了【大妈您是村委会的吧】恩好,法庭秩序暂时稳定下来了,开始调解,女方说,要离要离,男方说随你吧【懂不懂给个台阶下一下】,然后法官开始让那男的写保证书,保证不打她了【女方属于半推半就地默许其写保证书的状态】。写保证书的过程中,男方和女方辩论未停,法官问,写了保证书你以后还打她吗?男方十分耿直地一边签名一边说:那可不一定。

    是的,即使是这样的一个当场被否认效力的保证书,女方也接受了。调解成功,男方拍桌子就走了【我也不是很懂他的勇气,也许是梁静茹给他的】。

    你觉得这种家庭情况在法院闹一场回家之后能管用吗?还是说会带来变本加厉的报复?

    当时觉得挺搞笑,双方妙语连珠的。后来想想,对于这些妇女,她们根本没法离婚,法院只是她们用来要挟一下丈夫的手段。离婚之后她们的生活可能不止是被打两下那么简单了。于是只有象征性地维护一下自己的权利,再隐忍着继续过完这一生。

    我当时觉得,什么权利什么自由什么平等,对于那些真的没权利真的不自由真的无平等的人来说,实在是太难去追求了。一无所有的人不会发现自己还缺少这些。可能这也是很可悲的一件事情。不是不保障这些人的权利,而是这些人的权利根本就无从保障。

    结婚是一件很神圣的事情。我觉得不止是契约,说那么冷血真的是太无趣了。契约的意义在于,我们不能自觉遵守我们当初承诺当初约定的时候,我们也许可以把这一纸婚书当做最后的一道保障,但是婚姻,并不是仅仅靠契约关系就可以维系的【说得好像我很懂一样,我又在胡说八道而已】

    当然,男女平等并不是男女一样。比如说对于有些工作岗位,强调男性优先,于是就被冠以性别歧视的名头。其实男女平等是追求的结果平等而非过程平等,一样的结果是导致最终的不平等。因为男女有别,所以我们不能追求形式上的平等。至于离婚的自由,我个人觉得现在是两个极端,对于那些有足够权利的 人【权利,不是权力】,离婚过于自由,可能以牺牲孩子幸福等为代价去追求真爱真性情;而对于那些在社会在家庭中缺少话语权的人,这种离婚的自由与男女平等却是天方夜谭。你难道真的要告诉他们“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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