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的老奶奶今年八十八岁高龄了,腿疼也有几年了。最近才去了医院,医生建议:截肢。
这几年也断断续续看过,去的都是些乡村小诊所,周围的医生也都看过,各种偏方也都试尽,止疼的效果却越来越差。
她出门并不多,每次出门总是拐棍相伴,步履蹒跚,痛苦之情挂在脸上,让人怜惜。
她有三个儿子,两个闺女。闺女们都出嫁了,二儿子出去当了上门女婿,大儿子和三儿子家里的日子过得也紧巴巴的,她丛老伴去世后就一直单独居住。大女儿比较孝敬,经常过来看望她,给她送些吃的东西。二女儿一年顶多来上一回,但会接她去小住几天。
她总盼着能去医院好好检查下,把这老毛病给解决了,安安生生过晚年,再享几天福。大女儿来的比较多,情况也了解,但她说服不动她的大哥和三弟,他们不肯送她去医院治病。
前几天,她的二女儿和女婿开车回来了,下午就把她接过去了。本以为只是去住几天,但应该是她的腿疼太严重了吧。第二天就去了县里的医院,县里医院治不了,也劝他们不用治了,老人想吃啥就吃点啥,好好伺候吧。
二女儿和女婿,并不甘心,便决定去市里医院看看。她的身体经不起来回折腾,晕车厉害没有食欲,身体状况更糟糕了。然而给予了厚望的医院,却给出了这样的结论:这个需要截肢,因为两条腿已经是冰凉的了。截肢需要十万块钱,但有风险,需要家属筹钱签字才能安排手术。
花钱做手术,也许可以止疼,但本身风险比较大,而且后期护理会比较难。
但不治疗,就必须忍受疼痛,直到生命终止。
可这样的治疗确实让人接受不了,后边的日子将变得毫无尊严,何况已经是耄耋之年。人生存之权利,应当被尊重。
如何选择,注定都是痛苦;任何决定,注定都很艰难。
惟愿她的痛苦,能少几分,愿她被岁月温柔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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