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写的是一个小职员默尔索在平庸生活中糊涂犯下一条命案,在审判的过程人们不是针对他杀人进行调查,而是因为他母亲去世时没有哭,照样喝牛奶咖啡,睡觉,交女朋友,没有伤心跟忏悔的态度被法庭判处死刑。这让人觉得不可思议,谁都没有权利站在道德的最高点上去指责别人该怎么做。我觉得我跟莫尔索一样,对很多东西都无所谓。像亲情,我出生在一个重男轻女的家庭,一出生就被送人了,长大以后很多人对我说哎呀 毕竟是生你的,那时候也是不得已,亲生父母还是要认的。我为什么要认,当初是他们不要我的,在我成长的过程中他们从来没有关心过我。现在长大了有自己的家,自己的生活。为什么还要来打扰我。我不恨,但不代表我原谅。我在想如果我生在与莫尔索相同的时代与环境中,我是否也有罪? 是否也该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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