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象形字。甲骨文像一只右手的样子。金文小篆与甲骨文大体相同。隶变后楷书写作“又”。
《说文·又部》:“又,手也。象形。三指者,手之列多略不过三也。凡又之属皆从又。”(又,手。象形。字形只见三个指头的原因是,表示手的一类字多是简略,不过三个。大凡又的部署皆从又。)
“又”的本义就是右手。后来有了“左右”的“右”字,这个“又”字就当更、再讲,作为副词用了。如白居易《赋得古原草送别》:“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还可引申表示更进一层的意思。如《论语·子罕》:“固天纵之将圣,又多能也。”
做副词,表示轻微转折或强调语气。如:“这点小事又算得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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