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处理了学生之间的一个问题,从头至尾,让我感到震惊的不是问题本身,而是一方学生的态度。
课间,八年级两个女生跑到办公室找我告状“老师,你班学生从三楼倒水飘到了我身上,把我衣服弄湿了。”
我立马去教室叫“肇事者”。
他水杯里有头一天的一口剩水,啥也没想就拉开后窗户把那口水倒了。
我走到“受害者”身后,看她校服湿的程度,天哪,原谅我,在后背找了半天没找到,我叫另一个女孩给我指出来,她也像我一样费劲的在同伴后背找啊找,不同的是,她有所获,在右肩处找到了指甲盖大小的水滴印儿。
“肇事者”认错态度很好,在老师的批评教育下给“受害者”鞠躬道歉。
我问“受害者”同学的道歉能接受吗?她头摇得拨浪鼓似的。
道歉不能接受,那接下来该怎么办?她说“我要拿一杯水泼回去。”
“泼回去?你认为这样做合适吗?”
“合适,这样做我心里痛快。”
“杀人不过头点地,同学知错了,道歉了,咱再不依不饶有意思吗?得饶人处且饶人!你再泼回去,于情于理能说得过去吗?”
陪她前来的那个女生,晃着她的胳膊说“算了吧!人家都道歉了,咱回去吧!”
后来,她妥协了,但是有一个条件,“肇事者”必须下楼去给她把桌子上的水擦干。
好!我拉开抽屉,递给“肇事者”一块新毛巾。“叫班长陪你下楼去给她擦桌子。”
几分钟后,“肇事者”还我毛巾,我抓在手里,毛巾是干的,连潮湿都谈不上,这样看来,我的学生用我的毛巾只是去给她擦了她的“面子”,至于水那是不存在的。
班会课,我以这件事为主题,开了班会。
隔窗抛物危害多多,这是一口水,如果是有重量的东西,砸到了同学咋办?所以,以后绝不允许类似的事情再发生!
错了及时承认错误,值得表扬,无论犯了什么错,都要有勇于面对错误并改正的勇气,无论大错小错,只要是错了,就不要狡辩不要抵赖,这是最起码的做人准则。
当你作为“受害者”出现,只要“施害者”的行为不存在欺凌、故意的性质,我们要接受他们的道歉。
和同学之间无论发生什么问题,产生什么矛盾,都要及时给老师反应,不能私下借助外力解决问题,那样只会激化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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