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清醒梦境(lucid dreaming)理论的研究者已经证明,有意识地觉知自己正在做梦是一种习得的技能——可由常规的练习获得——使得做梦者能够控制他们梦的方向。
42、对催眠的一个广义界定是,它是一种不同的觉知状态,其特征是一些人对暗示有特殊的反应能力,并在知觉、记忆、动机和自我控制感方面发生变化。在催眠状态下,参与者体验对催眠暗示的反应性增强——他们经常感到他们的行为是在无意中或不需任何意识努力就完成了。
43、催眠开始于一种催眠诱导,它是一组预备活动,尽可能减少外界干扰,并鼓励参与者只专注于暗示的刺激,而且相信自己正进入一种特殊的意识状态。诱导活动包括想象特定的经验或对事件和反应进行视觉化表征。重复多次这一练习,诱导程序就像一种习得的信号,使参与者可以很快地进入催眠状态。
44、可催眠性高的人并不更加可能是轻信和顺从者。事实上,与可催眠性正相关最高的一种人格特质是专注,这种特质是指“个体倾向于完全投入想象或者感觉经验”。比如,如果你在看电影的时候经常感到完全忘却了现实世界,那么你可能具有较高的可催眠性。
45、催眠的力量不在于催眠师的某种特殊能力或技能,而是在于被催眠个体的相对可催眠性。处于催眠状态并不需要放弃自己的个人控制;相反,被催眠的体验使得个体有机会了解实施控制的一些新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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