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着以简的名字作为主人公,回头看却越发觉得变扭。更喜欢用我这个第一名称来写字,这样会有一些代入感。以前写字都写我,以至于别人都以为是我的事儿,有些尴尬。所以,究竟是我的不习惯还是我写的比较烂,望亲们指教!
试着以简的名字作为主人公,回头看却越发觉得变扭。更喜欢用我这个第一名称来写字,这样会有一些代入感。以前写字都写我,...
人害怕寂寞,害怕到无耻的程度,换言之,人的某些无耻行径是由于害怕寂寞而做出来的。 ...
不习惯这里,有人,有事,还有这个地方。 似乎从一开始就在反感着。她是我大学三年里最好的朋友之一,我们俩几乎是形影不...
离别是一生都在修炼的课程。第一次真正的离别是从家和父母一起去城市,他们打工,我们上学,那时太小已经记不清当时的感受...
写之前我纠结了很多种写作方式和技巧,是写故事?还是第三人称平述?.......但都不知道为什么下笔之后却什么也写不...
2016/08/01 看着闫莹改变了我们俩之前坚持很久的习惯,因为别的人,竟还是那么的不习惯。 今天本来直接回家洗...
夜 凭栏望 无星光 二月风仍刺痛冰凉 泪水又划过脸庞 忍住攥紧戒指捂手掌 你怎狠心留我世间独闯 你可知这空房子 不...
我有一个朋友,开始时很要好很要好,后面真的是慢慢的开始疏远了,也许还是我接受不了这样的相处方式。我是天蝎座的姑娘,...
我最讨厌的两个地方,一是医院,二是车站,因为前者有生死,后者有分别。 我看他的第一眼,仿似就已知道这是最后...
20多岁的年龄,好像告别这件事会越来越多。 人们也说随着年龄越来越大,人要学会着习惯告别,因为它就像符合自然规律的...
本文标题:还是不习惯写第三人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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