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着以简的名字作为主人公,回头看却越发觉得变扭。更喜欢用我这个第一名称来写字,这样会有一些代入感。以前写字都写我,以至于别人都以为是我的事儿,有些尴尬。所以,究竟是我的不习惯还是我写的比较烂,望亲们指教!
本文标题:还是不习惯写第三人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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