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子
血,殷红的血,从女人的手腕上,顺着指尖下垂的方向,一滴不落地流到河里。
像是一条红线,将瘫倒在木桥上的女人,和水中皎洁的明月紧紧地连在一起。
水波轻轻荡漾。
借着月华遗落的一角光辉,沉默地映着张男人扭曲的脸。他正看着那个女人,心满意足。
无视被红线带走的生命温度,最终看着女人手上的红线变得断断续续。
乃至再也流不出一滴鲜艳的血。
女人——现在可以被称为尸体了——开始变得冷硬。
而此时男人却将手伸到河里,用手掬了一捧,虔诚地对着明月,一口饮尽。
啊,真是无上的美味。
他砸了砸嘴角,意犹未尽。然后不无遗憾地想,可惜……
可惜一个人只能赠与一次——
第一章
得知秦夜的女校出了命案是在半天后,彼时宁牧还在和那些恍如天书的英文字母艰苦奋斗。因此咋一看秦林那张苦大仇深的小白脸,困顿片刻之后,宁牧还是锲而不舍地背着单词。
不曾想,秦大少爷在这一刻显示了他身为秦家继承人的魄力——一句废话不说就把宁牧捆了扔上汽车,随即嚎了句“文华女校”,就任着自家司机以最快的速度,把抵得上上海租界一套房的福特车一路颠簸。
说不出话的宁牧心里无比鄙视秦林这般耍钱不要命的作风。可是人被绑了手被捆了,整个人只能像是一条毛毛虫在后座上使劲挪着。很快认清现状的他选择继续默背单词,并用半是中文半夹英文的宁牧骂法将秦林骂个狗血淋头。
哪怕用脚趾头想也知道,这位秦家大少爷一点都不关系自家幼妹安危——你当秦家请的二十保镖是吃素的么?——之所以如此火急火燎,为的是赶在探长警员之前,尽可能一睹命案风范。
忘了说,秦家大少爷毕生的唯一心愿,就是成为一名指哪死哪的名侦探。
但不幸的是,他出身的是每日都能总统喝杯上午茶、下午茶,外加来份宵夜的超有钱家庭。故而大家长默认他没事可以随便玩玩侦探游戏,可真要一头扎进这摊子了……就等着呵呵吧。
秦大少爷一直都在垂死挣扎。
据说挣扎久了,心里就有点变态了——这不,继‘被小弟’后,原本当算跟这位大少爷老死不相往来的宁牧,在三十二次明确表明和他断绝关系后,仍是十二分不幸地‘被朋友’了。
全拜他的老爹所赐。
大侦探宁峰。
传闻中没有他破不了的案件,有时甚至不用到了案发现场,只听别人零星一点地描述,他就能马上推断出真凶。
有这样的父亲,宁牧接下来要是有心进入警司,必是一帆风顺、前途无忧。
可他在大学里偏偏选择了和侦探最不搭边的古典文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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