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偶然的机会,看到写作进阶营发起了新的挑战,听书写感悟,时段自定,7天、14天、21天都可以,要求就是听完输出感悟。听书资源的日渐丰富和学习需求的持续旺盛,加上听书场景丰富(通勤时间、居家时间等),因此,听书成了一种越来越多人接受和喜欢的学习方式。
究其本质,学习的主要矛盾是,想尽快掌握新知识,但是又对于看书有畏难情绪。这种畏难,可能来自学习兴趣被毁灭过,也可能因为没有尝到过读书点亮生活的喜悦。而听书创造了学习的便利性,一是学习门槛降低了,你可以很容易开始,20分钟到一个小时的音频一次听完也不难;二是理解门槛降低了,有人替你把骨头敲碎了,你只要吸髓就行。
当然,这只是我们看待听书的一个维度。反过来说,别人替你消化一次之后,你虽然省去了爬坡的阶段,但直接登上山顶平地,可能对于无限风光在险峰就感受不到了。所以,听书只是一个补充,不是学习的灵丹妙药。如果有人劝你只要听书就好了,你要离他远一点。道理很简单,事非经过不知难,只有你真的跋过山涉过水,才知道路有多远,到达后的欣喜才更为浓烈。
前奏有点长。认可听书这件事,又喜欢与进阶营的小伙伴联机学习,就给自己定了个目标:听书100天。因为我是出版产品经理,要指导别人写书,所以对于好书新知有一种了解的强烈渴求,能把贡献、成长、兴趣与职业生涯结合起来,岂不美哉。
我听的第一本书是《畅销的原理》,是一本讲如何把东西卖成爆款的方法书。
和心智营销与价值营销不同,这本书自成一派,以心理学和脑科学为基础,研究人在不同情景下是如何做选择的。作者建议,我们看待用户时,要把他们看作“选择者”,而不是“消费者”,这两个词会把我们的行为导向截然不同的方向。把用户看作选择者,是把用户当成平等的人对待,你看到的是一个活的、立体的、有多样需求和诉求的人,而消费者概念则把我们限制在交易框架内,你看到是一双脚、一双手、头发等局部,换句话说,用户在这个概念当中被物化了, 相应地,你的服务可能就会缺乏温度。
除了用不同概念你刷新我们的认知之外,作者还讲了营销当中的很多行为设计。比如,运用峰终效应来设计营销行为。峰终效应是说活动和事件的高潮与结尾对于人的影响更大,因此,一个活动的最后应该配一个豹尾。想想中国的古人是非常讲究这一点的。送君千里,终有一别,哀伤当中透着深情厚意,送出去很远,如果在春天,还要折一条柳枝;如果是酒局,就要“劝君更饮一杯酒”,因为“西出阳光无故人”;如果有才艺,还可以秀一把献给朋友。还记得李白的《赠汪伦》吗:
李白乘舟将欲行,忽闻岸上踏歌声,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
看看李白的感受你就知道,汪伦踏歌相送是多么值得。我的长辈曾教导我,去别人家里作客,出来时主人会送你出来,你一定要说“请留步”“别出来了,怪冷的”,这是人情世故,但是本身就包含着智慧。所以,峰终效应也好,别的名词也好,其实在我们的生活中都有痕迹。
之前听过樊登讲《行为设计学》,和这本书可以对照着听/看,道理有相通之处,视角有差异,当你把这些知识融会贯通之后,就会有更深刻的洞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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