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ve missed me,too. ”
最近我很喜欢的一部剧《了不起的麦瑟尔夫人》更新啦,迫不及待想要分享给大家,我泪光闪闪地给它打了10分,不仅仅是因为剧里超会穿衣服和风趣的米琪。还有一段关于Rose的故事。
Rose是女主角的妈妈,也是两个孩子的外婆。一位从来没有在丈夫面前素颜过的精致女性。突然有一天从家里消失,去了巴黎,直到很久之后,焦急想带她回纽约的犹太丈夫和不会法语女儿敲开房门,他们发现Rose住在一个没有床的出租屋,因为没有冰箱所以把黄油挂在窗上,还养了一条狗。此刻她坐在一张折了腿、只能靠书本支撑的椅子里,吐着烟圈——
这位已经是两个孩子的外婆的女人说:“我想念我自己。”(I've missed me,too.)
哪怕她品味良好,在巴黎学过艺术,有思想和见解,但是在上世纪50年代的纽约,她仍然是消失在婚姻里的女性,只能拥有厨房的妻子,背着名贵包包参加沙龙的太太,她依然美丽,只是像是无用的摆设。所以她远走巴黎,只因在那里,她可以背着草编包出门,她可以醉心于自己的爱好,喝爱喝的酒,在街头漫步到夜深,她在这里开课程,她拥有自己的学生。她说:“在这里,我不易碎。”
这句话打动我的是,大多数人,往往不知道“去享受生活”可以被如何定义,大多数明媚人生的模版,也许并不适合套嵌在每一个人身上。
比如喝酒吧,提起喝酒,可以把朋友圈分为不同人生的景色。
比如,我的朋友A,优秀且独立的女性,会因为喜欢某一个小酒馆的酒,一个人在吧台待2小时,每晚只喝2杯酒,有一杯永远是她的至爱,另一杯需要看天气与心情。饮酒对她来说,是一种生活瞬间,更像是恋爱。
我的朋友B,因为有一个巨大的酒量,所以总是在饭局上被干杯,她说,昂贵的烈酒过喉的时候,什么味道都没有,什么记忆都没有留下。她说在喝酒这件事上,她也许并没有放在“享受”这个状态之下。
当然,更多的是如我的朋友X们,下班后社交需要,喝一杯放放松。进来越来越多小酒馆开在了办公楼的附近,那种等待放工后喝一杯的心情,恰似从前期待放学后吃个串串的同感。
“I’m a Night Animal. ”
最近常去的bar,是一家就在福田CBD中心的路边酒吧。因为气氛和音乐很好,所以第一次路过就被吸引。bar并没有很大,但是并没有十分喧闹,灯光暗下后的CBD街道,只有它亮灯至夜深,趁夜色裹着美艳皮毛的人类,都出动喝酒了。
有一天来这里的喝酒的时候,认识了从远方来深圳旅行的人,他说习惯了一个人喝酒,一个人旅行,一个人到处走走。
店内有一个极好看的屏风,像是幻境之门,酒吧里有西班牙式的艺术壁画,点缀着金属雕塑。
在酒吧有各种各样的小规则,比如被誉为夜行动物的女性友人会在包包里常备一小盒blinbling珠光眼影盒,在突击酒局里做最闪的星。第一杯往往不能喝醉,但需要夺目,隔壁桌的少年为女友妆点了鲜花的鸡尾酒作为开场白,它就像无忧无虑的恋爱的气味。
仲夏夜之梦
一杯饮尽,bartender燃烧了另一杯鸡尾酒上的紫色薰衣草,白兰地与桃子、雪莉酒营造出微甜的凛冽口感,瞬间云雾缭绕,花香弥漫。在带着烟熏气息下,喝了一口酒,微微的甘苦里是柔和的香气。
帮我去冰
我最喜欢的,还是甘香味道的鸡尾酒,可能也与我喜爱冬天有关,喜欢温暖的谷子坚果的味道,这个绿色的「开心果嬉皮士」有着浓郁的开心果的甘甜,再围了一圈椰子香。它有童话的气味,弥漫着我们儿时的味道。
开心果嬉皮士
如果说哪杯酒是真正有故事的,也许是这杯用日本手工玻璃器皿盛着的「北海道」,比起第一杯的花朵,这一杯更有生活气息和简单之美。日本威士忌为基酒,带来东瀛的海风,一片海苔点缀在杯口,颜色像海边的落日,让我想起了曾经在都市海边,随意在礁石上坐下的回忆。
北海道
美丽的女老板AILIA拿来一杯special,没有被命名的酒,却特别像她:美妙的蓝色的冰块像梦境一样沉浮,点缀的莳萝细腻轻盈。女老板是年轻的90后南方美人儿,在美国学习音乐和电影制作,成为职业音乐人,店里的美妙音乐多亏了她的好品味,她的歌慵懒中带着一点生活里的享受与沉浸,有一种喝了极好喝的酒之后说出“whoo~ ”的感觉。
因为喜欢饮酒,喜欢音乐,所以开了酒吧,分享她所喜爱的,并把她命名为“夜行兽”,这个名字有剧情也充满欲望,喝酒更像是本能的热爱,而不仅仅是社交功能,人们深夜觅酒,只是为了热爱。
此时此刻的纽约,自然与百年前泾渭分明,AILIA在世界的另一头看到更自由的都市生活,把喝酒纳入生活日常,而同样的人,与同样的另一群人,可以在同一个空间里享受酒精。
勇敢的心
店里最有名的一款酒,是「勇敢的心」,独角兽般的梦幻蓝色,其实暗藏一杯极烈之酒,酒量最佳的饮者,最高纪录是喝了四杯后断片。海王一样的冰块,必须要在冰块融化前喝完这杯酒,才能算是勇敢之人。值得一提的是,90后的调酒师曾经靠一款酒斩获上海区冠军。就连旅客也慕名而来,试试这杯酒的滋味。
人为什么要喝烈酒。有人说是因为看过生活的深渊,品尝过人生的苦味和烈火,所以酒要烈一点,神经细胞才能感知到情绪。
倒不是为了拼酒量,这辈子有一杯酒,可以在时候到了的时候一饮而入。
说起开头的剧情吧,Rose最后有一个浪漫而理性的结局,身为大学教授的丈夫尝试和妻子一起生活在巴黎,她改变了他,让他放下了拘谨的生活,像巴黎当地人一样,享受咖啡、街头市集和艺术馆,他们像年轻的恋人一样喝酒,睡在沙发上,互相说我爱你。
但最后,Rose还是回到了纽约,回到了妻子的生活中,那里有她需要直面的人生,只是发生了不同的是,从前不顾虑她感受的先生,会带她去听艺术课,也会为了她陪她跳舞。他们终究成为了可以一起喝酒的人。
饮酒也是如此啊,酒精与调配的气息、味道为我们带来美妙的幻想,如同游历在远方,想寻找自己的时候,只需要再次拿起自己的酒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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