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网络传播速度真是快呀,前两天,12月4日下午一点,安徽安庆望江县吉水桥边有一女子欲投河自尽,赶到现场的两名民警,辅警被质疑营救不利,眼睁睁看着少女淹死。
视频显示,民警、辅警赶到现场,对女孩展开劝慰,30秒后,这两位才相互搀扶着下水试图救援,但走了几步发现做不到,返回了。又过了40秒,一位群众跳入水中试图寻找,但是花了40秒也没有找到。
随后第二批救援的警方赶到,女孩被救出,送往医院,但已不幸身亡。
网上群情激奋,都说要严厉处罚当事民警、辅警。
可是,人家会游泳么?不会游泳跳进去陪葬么?死了一个少女,还要赔进去两位民警、辅警才好么?
怎么办呢?提两点:
1、现在应该防范下次类似的事情发生,在河边配备绳索、救生圈等救援物资,就像配备消防栓一样。
2、再对执勤民警、辅警进行相关培训,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救助群众。
个人浅见,不喜请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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