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应对政府购买学位这个治理新政?
2022年5月13日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发了一个
《关于做好当前规范民办义务教育专项工作
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中对民校缩编提出指导意见是:要坚持“控制增量、优化存量、提升质量、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原则,切实排查是否存在把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单纯理解为压减比例,层层加码,而忽视提升教育质量、规范办学行为等其他任务;是否存在简单使用关停民办学校方式消化存量行为,未能有效实施政府购买服务兜底性举措;是否存在重大政策和决策出台前调研论证不充分、风险预判不足、诉求回应滞后、应急处置不力等问题。各地要加强自查自纠,找准问题、定准对策,举一反三、立行立改。
个人理解:在疫情影响整个经济大背景下,保就业、保稳定凸现,前段过快、过猛一刀切缩编向温和沟通放缓,特提出政府购买服务兜底性举措。那么,各地民校如何理解、应对政府购买学位这个治理新政?请阅读下面六问:
一、什么是政府购买学位?
“政府购买学位”,就是政府按一定经费标准出钱购买了部分民办学校的学位,原来就读民办学校的家长不用或者少付费用。
个人理解:据查有三种形式。一种公办基因民校改制要么转公、要么改办,第三种全部变成民校性质政府购买学位。即是改制一种新形式。
第二种是务工子女较多民校,家长愿意上,但没有招生指标的,这时政府为提高随迁子女公共教育服务水平,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向符合条件的民办学校购买中小学学位,用于安排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入读。
第三种是各地为了压缩民校招生指标,完成缩编任务,公办学位不足,临时决定民校有一部分学生是公办学籍,在民校挂靠、借读。
二、政府会首先购买哪些民办学校的学位?
首先是有公办基因想走政府购买学校办学的民校,其次是随迁子女占比较高的民校;第三是为完成缩编任务,公办学位不足,在民校分配一些购买学位指标,过渡性质招生。
结论:改制的、办学声誉条件较好的、务工子女留守儿童较多的。
三、政府购买学位学校性质会变吗?招生政策是什么?
政府购买学位学校性质上仍然属于民办学校,但政府会适当介入监管;招生上仍是公民同招,摇号录取。报名人数≤计划招生数,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计划招生数,摇号录取。
四、政府购买学位学校如何向学生收费?
上海政策是:分为2种情况:民办学费≤当地市公办生均经费基本标准的,政府部门按照学费购买学位;民办学费>市公办生均经费基本标准的,政府部门按照市公办生均经费基本标准购买学位,差额由学生缴纳补足。
河北某些地市政策是不准收学费,只准收住宿费、生活费。
五、政府购买学位对民校生存利与弊有哪些?
利的方面有四点:①学校维持原有办学体制,避免“转公”、撤并或关闭;②够避免因在短时间内大量民办学校“转公”、撤并、关闭,引发多方利益冲突,造成各类社会矛盾。如,大量教师的辞退、学生的分流出现的复杂局面;③为部分生存困难的民办学校提供了稳定的生源;④接受更加严格的政府监管,倒逼学校规范化办学。
弊端也有四点:①不明朗各地政府购买学位是持久性政策,还是短期的过渡行为;②制度是否可以持续,有隐患;③民办盈利点不再或大大降低,将会影响民校教师稳定;④政府投资监管力度加大,民校自主权会削弱,监管与效率矛盾会突出。
六、政府购买学位急需化解将产生新矛盾有哪些?
1)因财政压力,购买服务经费政府不能按时如数拔付到位怎么办?已经出现恩赐性质的相征性拔一点。
2)某些民校起始年级会存在全额收费招的学生及政府购买学位只收生活费的学生,因收费不统一,会产生一些新矛盾,比如这些购买学位学生占中招分配生指标吗?全额付费家长心理平衡吗?怎么给个合理说法。
3)民校收费减少,教师工资如何保证?如何避免师资流失?
4)监管发生扯皮谁仲裁?
结论:政府购买学位是否实行,取决当地民校缩编任务难度,取决于当地政府政策,取决于当地财政状况,取决于协会与政府沟通。故各地民协可与政府沟通,为民校生存做一些娘家改做的事!
声明:成文时参考许多网络资料,纯属个人观点,仅供决策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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