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们通常说的金牌是指各项比赛的第一名所获奖牌。中国古代也有各种各样的金牌,比如“免死金牌”,还如宋朝皇帝下令岳飞班师回朝的十二道“金牌”,这些金牌又究竟为何物呢?
“免死金牌”在中国民间曾广为流传,戏文中也经常出现。又称为“金书铁券”或“丹书铁券”,它是古代帝王赐给功臣世代享受优待或免罪的凭证。其材质为铁,上用朱砂写字,因此又称“丹书”。为防止假冒,将铁券从中分开,朝廷和受赐人各持一半。唐代后改用嵌金的方法(金书)。据《辍耕录》载:吴越王钱[插图]曾受赐一块铁券,形状如瓦,高尺余,阔三尺许,券词黄金镶嵌。誓词包括所封的爵衔、官职以及功绩等内容,另刻有“卿恕九死,子孙三死,或犯常刑,有司不得加责”。
丹书铁券始于汉高祖时期,最初为一种身份和爵位的象征。免死金牌的确可以免死,但谋反等罪名除外,如明沈德符《野获编》:“所谓免死,除谋反大逆,一切死刑皆免。然免后革爵革薪,不许仍故封,但贷其命耳。”
宋朝皇帝下令岳飞班师回朝的十二道此“金牌”是一种红漆金字的木片,为皇帝专属,可以不经过三省(政府机构)和枢密院(最高军事机构)直接下达。沈括《梦溪笔谈》中对此有详细记载:“驿传旧有三等,日步递、马递、急脚递。急脚递最遽,日行三百里,唯军兴则用之。熙宁中,又有‘金字牌急脚递’,如古之羽檄也。以木牌朱漆黄金字,光明眩目,过如飞电,望之者无不避路,日行五百余里。有军前机速处分,则自御前发下,三省、枢密院莫得与也。”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