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在超市闲逛,买了三双拖鞋。我两双,胖子一双。
胖子的那双,我挑了个最大号的,45码。
他回来上脚一试,感觉还是有点局促,走两步,五分之一脚后跟掉在鞋外。
新鞋如新车,磨合几天就好了。那双旧拖鞋被我干脆利落地扔进了垃圾桶。
这几天看他穿着袜子在地板上走来走去,新拖鞋冷落在一边,我就知道不是磨合能解决的。
于是打算给他重买一双,这双留给瓜蛋穿。
谁知胖子已经先下手为强了,网购了一双48码的。今天晚上到货。
穿上新拖鞋,胖子美滋滋地在客厅走来走去,让我看他的脚有多小。
我盯着他的胖脚笑,说如果买个像船一样大的拖鞋穿上,那样更小,就是三寸金莲了。
想体验一下他所说的舒适,我的脚在他的拖鞋里秒变婴儿脚,走不成趟儿,鞋脚分离,嘻嘻哈哈甩给他。
早上起床,出了卧室门,发现两只大“船”躺在客厅里。
朗声问他,答曰鞋不跟着脚走。
这伙计什么路数?!费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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