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妇女病血
问:什么是病血?
答:下列情况属于病血:
1.如果见了血,但不足三天停了,被认为是病血。
2.多于惯例的月经时期,或者超过十日,属于病血。如果惯例是十一天,那就算月经。
3.如果第一次排经血,连续十几天,十天为经血,十天后为病血。如果初次来月经的女子连续流血若干年,她每月的经期是十天,除此之外为病血。
4.孕妇怀孕期间的流血为病血。
5.孕妇临产前的流血为病血。
6.分娩超过四十天的习惯性产血期,超过习惯性产血期为病血。
7.第一次分娩,连续流血四十余天,四十天为产血超过则为病血。
8.流产,流产婴儿没有任何成形肢体,流血非经血,而是病血。
问:病血女人和干净女人一样吗?
答:病血女人和干净女人一样,可以送读天经、进入礼拜寺、封主命斋和副功斋。如果不停地流血,应视为患者,并在每次礼拜前洗小净,可以礼主命拜和副功拜。礼拜时间过后,小净无效。如果洗了小净,可以礼拜、环游天房、触摸天经。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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