暮色靠近的时候,开始想念清晨,
清晨大雾将散,露水沾湿了鞋,
一路的风景未及看尽,就撞上了心底的远方,
始终牵挂着又够不到的果实,想等待秋天,
而秋天来了,春天也一去不返,
我用偷来的懒惰去写一首诗,
不用字字斟酌,不用明艳骄傲,
连在一起的句子足以抵挡情感的荆棘,
伤口应该愈合,植物总要新生,
而人,喜欢把勋章藏在胸口,
看无数次的日出日落,看大雨滂沱、细雨润物,
该来的就一定会来,不用翘首企盼,
等不来的不用再等,命运早有它的安排,
过去了的,也不必再问我,
没有词汇能将森森白骨填满血肉,
我和我的心是两个个体,
我来过,用了一生,
我爱过,用了一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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