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杀人凶手自我惩戒,根本就是虚无的十字架,然而,即使是这种虚无的十字架,也必须让凶手在监狱中背负着”
这本书没有扣人心弦的推理与悬疑,但从侧面揭示了日本的法治问题。在日本,除非是极端恶劣事件,否则判处死刑是很难的。
正如江歌事件,加害者只被判处二十年的刑法,可留给整个家庭的是无尽的悲伤与黑暗,是日日思念女儿的难熬,是梦中女儿血淋淋的伤口,是对一个家庭最最可怕的刑法。
曾经有一个法学专业的学长告诉我,法律的存在目的不是惩戒,更多的是让人们懂得改变。那么,死刑与救赎哪个更重要呢?
正如书中所谈到的,仁科史也二十年一直在赎罪,拯救了无数个孩童的生命,给了花慧生的希望,这一切,的确不能抵消年少无知下造成一个小生命的陨落。但你不得不承认,这种救赎比死刑更有力量。
可,这不等于死刑的存在没有必要。正如书中律师所说的,死刑很无力!对于受害者的家庭来说真的很无力,死刑并不能减少小夜子与中原的痛苦,正如佐山的死刑对于他自己来说是一种解脱,因为他没有活下去的希望,更没有悔改之意。可这种人如果连死刑也不判,一次又一次的出狱杀人又杀人,只靠虚无的十字架,那么死刑失去任何意义!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