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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为你去死

我可以为你去死

作者: 德纲说我是文史的 | 来源:发表于2018-10-08 10:44 被阅读11次

    一、

    老周,看球!

    一只皮球从一个深入对方篮下的队员手中穿过人堆精准的传到我手上,这是个绝佳的投篮机会,离我最近的防守队员也在三步以外,我稳了稳球,调整了一下节奏,起身跳投,在众人注视的目光中,皮球却滑筐而出。

    我去!

    真臭!

    怎么投得!

    下去吧!

    ......

    一拨的几个队员忍不住叫骂起来,他们无法忍受我居然浪费了如此精妙的一记妙传,何况我已经投失了好几个这种球了。

    妈的,不打了!

    我一边骂着,一边背着周身指责的目光,懊恼的走向场边,脱下湿淋淋的T恤,对场上热火朝天的攻守冷眼旁观。我方并没有因为我的下场而稍显疲态,反而像是骑兵丢掉辎重变的更加轻装前进了。我闷闷不乐的点了一支烟。

    这是某某大学的篮球场,我的母校。记得当年我一踏上这片球场我就成了这儿的主角。那时的我健壮而灵活,可以做出各种眼花缭乱的动作,还有一手漂亮的投篮。时光荏苒,一晃十年过去了,学校还是这学校,球场还是这片球场,我确觉得那么陌生,这里永恒的充斥着精力过剩欢蹦乱跳的年轻人,他们的每一次进球、每一次跳跃、每一次肌肉的碰撞,都是对我这个缓步迈向中年的胖子的耀武扬威。

    我厌恶的啐了一口,又狠狠的嘬了口烟,却呛的我连声咳嗽。

    这时旁边一个穿运动短裤,紧身背心的女孩递给我一瓶纯净水。

    “老周,喝水。”

    我礼貌的道了声谢,接过水仰起脖子隔空往嘴里倒了一口,还给她后依旧愤懑无语。

    女孩没走,却挨着我坐下来,安慰似的对我说:“老周,其实你打的不错!”

    “呦,你可别这么说,什么呀,和他们比,我整个一业余选手!”

    我依旧耿耿于怀,发起牢骚来像一个丑陋的老妇女。说罢我也觉得不合适,随即歉意的朝女孩笑了笑。

    女孩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开玩笑的对我说:“哪能啊,你可别自暴自弃,你打的真的挺好的。比那个,”女孩指了指场上一个忙不迭奔跑的带头箍的男孩:“比他强多了,就知道瞎嚷嚷,我在这看了他半天了也没见他进过球”

    女孩话音刚落,只见头箍摆脱防守,接队友一个击地传球转身跳投,篮球应声入网,场边顿时爆发出一阵叫好声。我和女孩不约而同的愣了一下,转而相视而笑。

    我对女孩的好感骤增,不快的心情也消失大半。我问她: “你这女孩家家的,也喜欢打球?”

    “不喜欢,怕脏,跑步还行。”

    “那我怎么经常在这见你看他们打球?”

    “我男朋友爱打篮球,他还说我在旁边看他更有劲!”

    场边又响起一阵喝彩声,场上一个帅气的男孩兴奋的朝这边挥了挥手,看样子刚才那记博的众人叫好的进球正是出自他手。

    “那是你男朋友吧?”我问女孩。

    “你怎么知道?”女孩很好奇。

    “废话,我看见你瞅他那眼都直了。”

    女孩咯咯咯的笑起来:“是吗?有那么夸张吗?”

    “看得出来你挺喜欢他的。“

    “什么叫喜欢,那是爱!“

    “有多爱?”我饶有兴趣的问她。

    “我可以为他去死!”

    二、

    那天正值盛夏,吃过午饭不久,炽热的阳光毫无遮挡的直达地面,大地像一口空空如也的铁锅坐在熊熊大火上,每一滴落单的水都被迅速蒸发。我和方雪毫无荫蔽的站在图书馆七楼的阳台上已经半个多小时了。

    “你从没爱过我,是吗?”方雪脸上两条泪痕,像两条雨后的车辙。

    “我不知道。”我早已不耐烦。

    “我就想知道你到底爱没爱过我!”方雪猛地提高了嗓音。

    “没有!”这两个字条件反射般的冲口而出,根本没有经过大脑。

    “你放屁!”方雪刀子一样的眼神盯着我,冷冷的说出这样粗俗的字眼,这使我震惊,也使我震怒。

    “没有,我从来没有爱过你,哪怕半分钟。”虽然被激怒,但我却针锋相对的冷面相向。

    “周亮,你是个混蛋!”方雪转而歇斯底里,“你对不起我!”

    我快给她逼疯了:“凭什么这么说,凭什么,嗯!?”

    “就凭我爱你!”

    “我操!”我彻底疯了。

    “我可以为你去死!”

    “老周,老周,你怎么了?”女孩奇怪的看着我,“丢了魂一样。”

    “啊,没事,我,可能是累了。”我回过神来,才意识到这是在某某大学的操场,我有点不知所措,“那什么,我该走了,再见。”

    现在又到了夏天里最热的两天,燥热的空气是人们裸露的更多,暴露于外的毛细血孔终于可以没遮没揽的张大口排泄粘稠的体液,我甚至能想象出成千上万个血孔密密麻麻的挤在一起一张一合的情景,像极了一个魔鬼浑身长满了垂涎欲滴的嘴,令人作呕。从某某大学出来,正值傍晚将至,半个太阳流连天边徘徊不走,余威犹在。现在街上的人多了起来,人们像蚂蚁一样在家或单位或其他装有空调电扇的洞穴里蛰伏了一天,现在全都迫不及待的涌上街头,像放风一样。好多店铺门口安放着大功率的音箱放着震耳欲聋的DJ舞曲和流行音乐,什么“挥泪大甩卖”“最后三天跳楼价”等叫卖声亦不绝于耳,它们和尘嚣直上的灰尘尾气一道,顽固的哄抬着这座城市的温度。我不喜欢夏天,尽管电视上很多美好的爱情故事都会在这个季节有一个美满的结局,但我却执拗的认为夏日的阳光把一切掩藏于心的欲望照得蠢蠢欲动。我不想在街上逗留,决定去找刘海。

    刘海是我大学时代最铁的哥们儿,朝夕相处了四年,毕业后依然藕断丝连。他现在在一家商场租了一个摊位卖服装,经常天南海北的进货,挣点差价。我比他也强不到哪,大学毕业后我连找关系带考试的混进一家国企,成了一个小职员。现在国家放宽了对民营企业的政策,国企和民营一视同仁,还要和世界接轨,市场竞争激烈的和火拼一样,国老大哪能招架得了这个,效益一再缩水,于是有人叫嚣国企体制改革精简机构刻不容缓,像我这样的一听这话就提心吊胆,就这还得每天和一帮居心叵测的同事苦心周旋,对每个令我生厌的人展示谄媚的笑脸,有时候真觉得自己活的像个傻逼,好不容易趁周末回某某大学打会儿球找找返璞归真的感觉,却心酸的发现母校对我竟是如此排斥。

    看见刘海的时候他正和一中学生讨价还价。

    “不能再让了,再让我就学雷锋了!”刘海脖子上搭着皮卷尺,两手搓着装出一副为难的样子。

    “学雷锋多好,舍己救人高风亮节,你再让二十,就当给一迷路的老大妈付了打车钱!”现在的学生怎么都这么油嘴滑舌。

    “一百四就够可以了,雷锋来了敢和你要四百!”刘海狗急跳墙了。

    “得了吧,雷锋来了说不定还倒贴钱呢!”中学生不屑一顾,“到底成不成,一百二,不成我走了!”

    “哎,别别别,你听我把话说完。一百四就一百四,一分钱也不能降,我是做买卖的,不能赔本赚吆喝。你还别拿雷锋说事儿,他要真活到今天,和你要四百已经是发扬风格了。哎,你别乐,你别不信。你瞧是不是这么个理儿,雷锋叔叔,哦,你得叫爷爷了,他那时候是什么年代?计划经济,全国人民都穷得快要了饭了,不过大家都穷就不觉得穷了,就不觉得缺钱了,那缺什么?名,名利的名。那时候的人可以为了名不顾一切,因为它们本来就一无所有,无非出一膀子力气帮孤寡老人或者烈士家属挑挑水什么的,最多再给几张粮票,完了落一乐于助人的名声,在那个年代绝对是赚了。所以说你们现在这些小孩儿别念了两年书就自信心膨胀,因为你们爷爷辈儿就吃透了什么叫投入产出比!话又说回来了,现在是什么年代?商品经济,人们什么都不缺可就是钱这玩意儿赚多少都嫌少,现在的人可以为了钱不顾一切不要名甚至不要脸,比如说干露露。所以说时代不同了,人们的价值取向也不一样了,你还敢叫我学雷锋?!他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名利之徒和投机者!他要晚生几十年也一样会玩命搂钱而且比谁都狠!”

    中学生和我都彻底服了:“行了行了,一百四就一百四吧,我多花二十块钱买你嘴上积德,以后别再散布这种反动言论流毒社会!“

    “OK!”刘海乐不可支的收了钱,贱兮兮的望着中学生的背影说,“下次来了爸爸给你讲邱少云的故事!”

    “揍行,活脱脱一个臭不要脸加现行反革命!”我惊异于眼前这个口若悬河字字珠玑的刘海和十年前那个为

    四、

    十年前的我和大多数同龄人一样,有着敏感的自尊,冲动的情绪和充沛的体力,这些都极易使我对任何在自己看来不正确的东西矫枉过正,我甚至热衷于对正确的东西横加批判,并且自负的冠以真理的名义。我在不断否定世界的同时肆无忌惮的发泄并且强烈的感觉到自我,这在当时看来是多么痛快淋漓,但这些却恰恰成为今天我痛苦回忆的根源。那时的我自认为是个无知无畏的小子,对扑朔迷离的未来尚且不惧,对尽在掌握的现在和已然失守的过去就更觉得无足挂齿了。我刻意对一切都看得很无所谓,掩饰自己的软弱,于是类似“珍惜”这样的字眼像是从来没有在我的字典里出现过一样陌生,亦或是被我故意抹去了。

    现在我才明白,十年前的我还是个软弱的自信和强大的自尊集于一身的人,这样的我对于窥视到我内心的人深恶痛绝,我觉得人和人相互靠的太近只能横生误会,还不如刻意保持一定距离显得恰如其分彬彬有礼。方雪就是这样,她了解我的一切包括我的不自信,在她面前我感觉自己像个被剥光了衣服的皮肤病患者,尽管方雪是治病救人的医生,但是在她明察秋毫的目光下原形毕露的我更多的却感到自卑。她那阳光般的爱照亮我的同时也深深的将我灼伤,甚至她的爱对我本身就是一种伤害,虽然这不是她的本意。再加上我始终没能坦然面对刘海,很快我就开始厌恶她,伤害她,有时决绝更胜仇雠。

    于是那天当方雪伤心欲绝的说“我可以为你去死”时,我却冷冷的丢下一句“这话你和刘海说去吧,他比我爱听!”然后转身下楼,头也不回。

    经过阴凉的楼道,一出图书馆大门就又立刻被炎热包围。太阳像个巨大的闪光灯把人间的一切暴露于舞台之上,上帝悄悄躲在幕布后面悉心洞察万物,像个冷血的编剧。

    我只想尽快回到宿舍,冲个凉水澡,不由得加快了脚步。

    身后突然一声闷响,我回头一看,便被眼前这一幕惊呆了。方雪静静躺在地上,身底的血像一朵花蔓延开来,她的眼睛瞬间失去光彩,眼神变的涣散,似乎望着遥不可及的天边,又似乎凝视着近在咫尺的我,脸上的泪痕还依稀可见。刹那间我只觉得一阵刺骨的寒冷贯穿全身,忽而全身又像被抽离了骨肉,只剩一副薄薄的皮囊一样,瘫倒在地。

    多年来我一直做着这样一个怪诞的梦,一个光怪陆离的舞台上,上面挤满了服色各异的人,有衣着华丽头挽发髻的古代贵妇,也有只穿比基尼长发披肩的摩登女郎;有身着中山装梳大背头的干部,也有头裹毛巾满嘴呀豁子的农民;有戴着眼镜精瘦的知识分子,也有夹着皮包滚瓜溜圆的暴发户。。。。。。总而言之,各式人等应有尽有,每个人都随着嘈杂的音乐忘情的摇头晃脑。人群深处有个女孩低着头,闭着眼睛,眼角挂着一滴泪,对了,她还穿着一件白色连衣裙,没错,是方雪。她嘴里念念有词,隐隐约约的我好像听见她说:

    “我可以为你去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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