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第一句“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
要理解这句话,要先来点题外话。莱布尼茨讨论过一个问题,他说哲学需要有自己的专属符号。日常语言是老百姓在形而下的生活中建构和使用的,而哲学表述的是形而上的问题。因此,哲学表述需要自己的专属符号是很有道理的。就像数学中的图形和符号、音乐中的五线谱、计算机中的编程语言。这些学科都有自己的专属符号,但是,哲学又没有它的专属符号,因为哲学需要收揽并注解形而下,它不能完全摆脱形而下的要求和规定,这就导致哲学表述变得非常麻烦。
释迦摩尼讲过“我所知法如树上叶,我所讲法如掌上叶”意思就是说,日常语言用于表述哲学时,无法尽意。
老子讲“道可道”,我说的那个天道是可以表述的,但“非常道”,就是正常语言无法表述,你得用非常语言。他接着讲“名可名,非常名”。所谓名,就是我们可以感知的物的属性,我们对物的可感知属性加以命名,叫“名”。他说对属性这个东西,你是可以命名的,但是正常语言不能命名,你得用非常语言才能命名。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