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两天滴滴顺风车又出事儿了,乐清的一个小姑娘成了滴滴顺风车的又一个牺牲品。这事儿出了之后各种媒体怎么可能放过这么好的话题和素材呢?于是我们在网上看到了各种对滴滴的抨击,甚至有直接喊话滴滴CEO程维,要求其负起责任的。
对此我是同意的,一个鲜活的年轻生命就这么不明不白的结束了,以程维为首的整个滴滴公司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经济赔偿并不能让无辜的年轻人死而复生,只能说是一种危机公共而已。
只靠运动式的整改能否改变问题我是非常怀疑的,滴滴的管理层和客服在这件事中体现出的冷漠和店大欺客让人感到愤怒和绝望,但是滴滴的高层会仅仅由于找不到合格的管理者和客服就会停止一项有利润的业务吗?我认为这很难成为现实,因为这不是资本的逻辑。当危机公关和为数不多的赔偿让事件平息之后,这项业务还是会以同样的方式经营下去,因为滴滴背后的资本不会让一个有利润的业务就此结束的。再说了,被公众号和各种媒体包围的人是很难有长期的记忆力的,估计过不了一个月,除了受难者的亲友之外没人会谈起这件事了,就像现在已经没人讨论疫苗事件一样,好像这件事从来没有发生过,人们更愿意讨论延禧攻略和如懿传。
各种公众号对滴滴的批判是正确的,但是仅仅是叙述一个资本凶猛的故事是容易的,但是办法呢?是不是我们只能任由滴滴在几个月后恢复同样的运营方式呢?根据简史系列的作者尤瓦尔.赫拉利的说法,人类最强大的能力就是讲故事的能力,现在的媒体就是这个理论的证明,大家讲故事的能力直线提高,非常擅于调动和平息广大散沙顺民的各种情绪。但是故事的意义不仅仅在于它容易让人记住和理解,而是在于能够提高人类的协作和社会进步。仅仅批判滴滴的不作为和对人命的冷漠和资本的凶猛就足够了吗?我们难道只能听之任之了吗?
这件事其实反映出了现在政府管理方式的落后和我们对互联网时代的信息霸主的无能为力。任何滴滴乘客在使用滴滴服务的时候产生的各种信息的所有权应该属于谁?这是我们在这件事之后需要有一个明确说法了,我认为滴滴乘客在使用滴滴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数据当然属于乘客所有,当客户的生命安全受到威胁的时候,滴滴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提供相关的信息。滴滴在警方介入之后依然拒绝提供信息,店大欺客的程度简直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按照道理,不用警方介入,只要客户授权,完全应该把行程信息无条件的公布给客户授权的紧急联系人,因为毕竟这些信息是属于打车的客户,而不是属于滴滴。滴滴的这种做法完全是一种数据霸权,把属于客户的信息当成自己的,如果滴滴司机收割的是乘客的生命,那么滴滴就是抢劫客户的信息,那么抢劫客户信息应该如何定罪呢?谁应该负连带责任呢?很遗憾,没人讨论也没人在乎。
今年欧洲推出了号称史上最严格的通用数据保护法(GDPR),在我国的媒体上我完全看不到对这项法律的赞同和研究,只看到了各种嘲讽,好像这个法律会弄得企业民不聊生一样。这项法律也许确实有点过于严格的嫌疑,但是这项法律背后体现出的对信息所有权的明确定义恰恰是互联网时代需要的。如果不定义清楚客户在使用服务的过程中产生的信息到底属于谁,恐怕类似的事件在各大互联网巨头已经很难制约的今天只会一再重现。
在对这件事儿的各种表述中,我只看到了故事,而没有看到任何改变现实的方案和尝试。在一篇公众号文章的评论区,看到不少人在评论区吐槽滴滴的各种霸道行径,但是有很多的人以一种自鸣得意的口气说早就卸载滴滴了,使用易到或其他服务,难道你能保证其他网约车平台背后的资本就是善男信女吗?他们会为了保证你的安全而提高对管理层和客服的要求,从而拖慢自己的扩张速度吗?难道除了换一家平台之外我们没有别的选择了吗?还是我们现在的人已经丧失了对解决问题的意愿和想象力,只要受害的不是自己,就这样吧。对这种想法我只好呵呵了,也许我们这个社会现在有问题的不仅仅是滴滴吧。鲁迅先生的血馒头故事是对散沙顺民的最贴切描述,几十年过去了除了技术和GDP之外又有什么进步呢?网络化不仅没有解决这些社会问题,反而让一些互联网公司获得了以前任何暴君都无法想象的权利,一个从来没有成功抵制暴君的民族能否控制这些互联网巨头吗?这是一个问题,但是估计没几个人在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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