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十月底开始生活渐渐有了不一样的变化,和郑琼的一次聊天导致。我们决定把晚上的时间利用起来,开始读书,写作。
那一天,是十月二十四日,我们开始在青柠写手账,约好每天一千字。然而现实是我以为的一千字只有六百。一千太难,后来就不限字数啦,坚持日更就好。
写作是第一步,读书是第二步,我兴致冲冲地趁着做活动在当当花了八十五元买了五本价值一百五十元的书。然后便开始了我断断续续懒懒散散的看书之旅。
前一个月并没有看下多少内容,要么在赶教案要么在改试卷,要么就偷懒看小说,于是一直也没有看完一本书。
看得第一本书是《我喜欢生命本来的样子》线装本,感觉很好,真正读下来有些晦涩,讲了很多人生哲理,有些内心赞同并感慨万千,有些对于我们这个年纪或许不可理解。渐渐地就失去了看下去的兴趣。
第二本书是《我这么自律就是为了不平庸至死》,主要讲了作者的大学励志故事,一开始被书名所吸引,等深入去看才发觉或许更适合与作者同龄,刚上大学或者正在读书的学生时代去阅读。我看完三分之二,就放下了。
第三本书我只看了个开头《好看的皮囊千篇一律,有趣的灵魂万里挑一》,刚拆封的时候兴致盎然,读了两三章发现都是一些毒鸡汤,喝多了也有些腻。等以后有兴趣再接着喝吧。
真正读完的是第四本书《别做那只迷途的候鸟》我花了三天读完,关于职场的感悟和建议,对现在的我深有启迪。
前天开始读《月亮与六便士》今天是第三天,每一天都有不一样的认识,不一样的想法。第一天认识了爱好文学,家庭和美幸福的斯特里克兰夫人。第二天见识了为了理想突然抛妻弃子远走巴黎的查尔斯·斯特里克兰,没错,就是斯特里克兰夫人的丈夫。今天出现了一个新的人物让我颇为感触,天真善良到愚蠢的画家斯特洛夫,一个傻乎乎的好人。
阅读渐渐成为生活的一部分,我开始喜欢从书的世界里感悟生活的真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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