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部经,是指如来所说之法,依其叙述之形式与内容,分成十二种类别,又称为十二部经。
1.契经——(梵文音译,修多罗)又作长行,为以散文直接记载佛之教法。
2.应颂——(梵文,音译祗夜),又称重颂,为与契经相应,即是以偈颂重复阐释长行所说之教法。
3.记别——(梵文,音译和伽罗那),又作授记,为佛对众生之未来所作的证言。
4.讽颂——(梵文,音译伽陀),又作孤起颂。全部经文皆以偈颂体来记载佛之教说。此与“应颂”不同,应颂是重述长行的经文之义,而孤起颂则无长行,为偈颂单独存在之经文。
5.自说——(梵文,音译优陀那),为佛未待他人问法,而自行开示之教说。
6.因缘——(梵文,音译尼陀那),记载佛说法教化之因缘。
7.譬喻——(梵文,音译阿波陀那),以譬喻宣说法义。
8.本事——(梵文,音译伊帝曰多伽),载“本生”以外之佛与弟子过去生之行证。
9.本生——(梵文,音译奢陀伽),载佛过去生修行之种种大悲行。
10.方广——(梵文,音译毘佛略),宣说广大深奥之教义。
11.希法——(梵文,音译阿浮陀达磨),又作未曾有法。载佛及诸弟子稀有之事。
12.论议——(梵文,音译优波提舍),载佛论议抉择诸法体性,分别明了其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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