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中遇到的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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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南郑州,男子花116万元买了一套房子,钥匙拿到后,他高兴地将房子装修了。可是准备搬家时来了一位陌生人,对方的话让男子懵圈。
这个男子,从小父亲就不在了,靠母亲一个人把他拉扯成人的,所以家里是特别的穷。但他有一种“置之死地而后生”的精神,没有屈服命运。
在找了几个工作以后,觉得不太合适,就选择了健康管理,经过10多年的拼搏,如今已经成立了自己的健康管理公司和12家连锁店,年收益在120万左右。
他为了改善居住条件,于2022年7月6日去看了房子,双方签订了认购协议。按此协议,当场交了5万元的订金。过了一个月之后,售楼部的张经理催着男子签订购房合同,并要求交付尾款。
男子来到售楼部后,张经理提供了一个收款账号,让男子将尾款转到这个账号,男子有一些疑惑,询问这个不是私人账号吗?张经理也点了点头说没错,把钱转进去就行。
男子也信任这位张经理,二话没说就将尾款转了进去。过后张经理给了男子房子的钥匙,并表示可以先开始装修。
过了一段时间,男子的房子基本已经装修好了。准备搬家时,他万万没想到,突然来了一位不速之客说,男子只在开发商这边交了5万元订金,这个房子还不属于他的,还差111万元的尾款没有支付。
这位男子知道后懵圈了,他立即去找开发商,才发现张经理收到尾款后并没有将钱转给开发公司。怎么办?男子当即联系到张经理。这位张经理只表示中间代收了,对于具体原因吞吞吐吐得说不清楚。
这时候,男子越想越不对劲,感觉自己被骗了,无奈下只好求助于房协帮忙。房协联系到张经理,可对方始终表示中间代收了,至于钱到底去哪了不能表明太清楚,只能把钱先还一部分给他,而剩下什么时候还,到时再协商。
随后房协的人陪同男子找到了开发公司,对方表示,售楼部当时有贴出监管账户,是男子没注意所以将钱转错了地方。目前此事还在进一步协商当中。
购买房子时,开发商收款肯定是有一个对公账户的,而不是私人账户收款的,虽然张经理提供私人账号时男子有所惊讶,但还是相信了对方,男子没有核实收款账户是否真实就转账,实则太大意了。
对于此次事件,有责任的是开发商,这个张经理也太应该了,身为售楼部经理,也太大胆了。怎么能让客户将购房的款项转入自己账户中,这显然是没有职业道德,也是作为开发商的疏忽,没有做到严格监管责任。
不得不说张经理竟然能将客户转入公司的钱自己私下收取。这样的人实在是胆大妄为,不仅构成违约,而且还是属于违法行为。希望张经理能够尽快将尾款退还给男子,不然后果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对此,网友们纷纷议论:“违法了,就应该抓,不能迁就,想要赚几十万元是多么多么的艰难,有些人一辈子也挣不来。”
“几十万可不是小数目,报警处理,诈骗犯应该要给予判刑。”
通过此次事件,房协负责人提醒,要保证购房安全,应当要留意三项注意:
第一项注意是,预售的商品房,房款应当存入预售款监管账户(以预售证上记录为准);现售的商品房,房款应当存入公司的专用账户。
第二项注意是,应当网签和签订纸质合同。该负责人告诉记者,多年前各地就已经开始实施网签,网签可以避免一房多售,不过购房者应该要保管好自己的密码。同时,必须签订纸质合同,购房人要保留一份,作为日后处理纠纷的凭证。
第三项注意是,应当办理合同备案。《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后,应当到房管部门办理合同备案。未经备案的合同,不能对抗第三人。如果第三人签了合同并且办理了合同备案,政府认可的是经备案的那份合同,将来有权办理产权证的,也是经备案的合同的购房人。
“不要轻易听信售楼人员提出的种种理由,而将款项另存其他账户、迟延不办理合同备案。”该负责人说,购房人在购房时应当注意完善上述三项措施,就能确保所购的房屋在发展商办理确权手续后能够办理产权证。
而作为开发商,对于员工的管理应该要加强,杜绝以上事件的发生,以免伤害到客户的利益,影响到自己的声誉。
对于以上事件,朋友们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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