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十四岁的时候,因为不懂事,为了一个喜欢的人烫了一个烟疤,因为心里难过,还有年少中二,因为觉得自己很酷,从此以后就是一个有故事的女孩了。
我二十岁的尾声,遇到了一个人,开始明白自己过去所动的所有感情不过是见色起意,通通都做不得什么数,哪怕喜欢的心里小鹿奔腾,通通都可以说的上是少不更事。
因为我遇到现在这个人我才开始明白,所爱隔山海,而山海不可平的无奈。
曾经我会对喜欢的男孩子说,我喜欢你,可是比起这个世界,我更想去过我想过的生活,做个自由的人,哪怕四处流浪。
可如今,我看着身边的人,我开始想学习做饭,想知道如何整理家务,想为了这个人,把自己变成一个我从没想象过得样子。
迷失自我是个漫长的过程,发现自我已经迷失是一个悲伤的事情。
如果一直迷失一直被爱,反而无所畏惧,心甘情愿,可一旦开始发现,便是因为自己,开始在一场感情里,一败涂地。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