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都知道卡夫卡是个天才作家,他自己更加认为:身上的一切,毫无多余地,全部是用于写作的。
卡夫卡就是为写作而生的,写作是他存在的全部价值,否则他就一文不值,只有“瘫在地上,被清扫掉的份”;或者必须经过加工才能有用,否则“就什么也不是,只能被抛弃到可怕的空旷中。”
他说:
我的生活,在根本上,无论现在或过去,历来都是由写作的尝试所构成。倘若我不写,我便等于是瘫在地上,只有被清扫掉的份。我身上的一切都是用于写作的,丝毫没有多余的东西,即使就其褒意而言也没有丝毫多余的东西。
如果存在一种更高的权势,它想要利用我,或正在利用着我,那么我将作为一种至少明显地被加工过的工具捏在它的手中; 如果没有这么一种权势,那么我就什么都不是,会突然间被抛弃在一片可怕的空旷之中。
卡夫卡的一切都是围绕着文学和写作,他生活是为文学,而非文学是为生活。但是,令人心疼的是,要想得到安静的写作时间和空间,对于他来说,非常艰难,甚至有时他会片刻都得不到安宁。
卡夫卡是个极其敏感且害怕噪音的人,而他的住所(两头通,连接起居室和父母卧室)常常人来人往,不得安静。办公室更是如此。对他来说,能够用于写作的时间和机会少得可怜,周围的环境无时无刻不在折磨着他。
他在给费莉丝·鲍威尔(后来成为卡夫卡的第一个订婚女友)的信中这样描述:
我的上帝! 就连这个星期五在办公室值班时也没有片刻安宁,来人,接着来人,就像一个小地狱敞开了门似的。
时间短暂,力量弱小,办公室又是灾祸,住处也充满喧闹,“假如一种美满且道路笔直的生活不能实现,那就必须凭本事狭处求生”。因此,为了挤出时间,为了获得安静的写作环境,卡夫卡只能调整生活方式,以求得到写作上的便利:
上午八点到下午二点或二点二十在办公室,午饭吃到三点或三点半,紧接着上床睡觉,有时仅仅是睡觉的尝试。躺到七点半,做十分钟操,散一小时步,吃晚饭,十点半(经常甚至是十一点半)坐下来写作,根据力量、兴致和运气的不同分别坚持到一、二、三点,有一次甚至达清晨六点。
卡夫卡写作《判决》时即如此,那天是1912年9月22日,从晚上10时一直延续到第二天23日清晨6时,卡夫卡用了8个小时一气呵成。当时,他和费莉丝·鲍威尔刚认识不到两个月,后来卡夫卡把《判决》献给了她。
选自《中短篇小说全集》不同译者,名字不同然而,一切并非就能如愿以偿,虽然卡夫卡对如此挤出来的生活模式比较喜欢,他对自己的写作并不满意,因为“每一阵的疲乏都会在写下的东西中毫发毕现,而想要表达的意思却远远达不到这般清晰。”
在卡夫卡短短41年的生命里,他时时刻刻在与周围的一切作斗争,与父母,与环境,也在与自己争夺。或许正是由于有这样的撕扯和断裂,才使得我们今天有幸读到他那些怪诞荒谬的别样作品。
你,是为写作而生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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