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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也和我一样退化到不能一字不差地阅读了,那......

如果你也和我一样退化到不能一字不差地阅读了,那......

作者: 玉米金钱密码 | 来源:发表于2016-08-22 10:37 被阅读88次

    【本文2988字,阅读时间约5。5min】

    我一直看书很快,一两个小时翻完一本小说,马上可以和别人复述故事框架。这样做有一种“虚假的繁荣感”,我也因此沾沾自喜。

    但是却没细想过:菇凉,你看了那么多书,真正记住的能有多少呢?

    7月份李笑来的写作课给了我一个当头棒喝:

    所谓的阅读速度无意义,如果比阅读速度快的话,那么打印机不应该是阅读速度最快的吗?真正有意义的是理解速度,如果理解速度跟不上,阅读速度再快有个屁用。

    再深究下去更发现了一个倍受打击的事实:因为长期以来习惯“跳读”“扫读”,我现在已经退化到不能一字不差地阅读了!

    刚开始还有点不服气,一天自己偷偷做了个试验,找了一篇文章,按照自己的速度看一遍,然后在纸上写记住的要点。下笔的时候才发现脑子里空空如也,自己刚才读了啥,脑子里只剩下碎片,根本无法组成逻辑完整表述清楚的句子。只好又重新回去读了一遍,然后使了洪荒之力在纸上三个要点。重读原文,人家明明是有五个要点的,我不仅遗漏了要点,而且很多丰富的支撑细节都没有看到。

    细思极恐,这么多年,因为这样的阅读习惯错过了多少重要信息耽误了多少时间啊!


    不过,我已经是加入了新生大学的人,是准备随时更新自己的系统,虽然得了这个病,也是断然不能放弃治疗的。想办法吧,集中注意力,强迫自己看书的时候慢下来,一页看完停下来想一想然后再接着读下一页,这样是挺花时间的,也挺有效果的。

    除此之外,对于真正好的内容,我开始了朗读。是的,虽然阅读的时候你不能做到一字不差,但是朗读的时候你必须得做到一字不差,不然一个句子没法连贯读下去啊。

    像李笑来《新生---七年就是一辈子》这种需要反复揣摩的内容,我就自己先看一两遍,然后朗读一遍,边读边录下来。后来索性在喜马拉上开了个私密专辑,自己录的东西都传到那个专辑里去,走路的时候听自己的朗读。

    创建私密专辑进行原作者版权保护 录完共计花了12个小时

    我们关注的信息太多,我们眼睛扫得太快,我们的理解速度就跟不上了。

    朗读,是一个等待你的理解速度慢慢跟上来的过程。

    一篇文章,第一遍看的时候,有点看不懂是正常的,特别是在大脑偷懒有意忽略了很多信息的情况下,由于“信息不全”导致“理解不了”。但朗读的时候会一字不差地读完,这就方便你接收文章里所有的信息。通常作者在呈现一个观点的时候,会把所有支撑观点的素材按照一定逻辑结构罗列清楚。所有信息都能有效接收的话,基本上就能理解差不多。人的大脑和其他部件一样,用进废退。刚开始理解速度慢,没有关系,经过刻意练习,慢慢就会跟上。

    《新生---七年就是一辈子》是之前断断续续翻过一遍的书,再朗读一遍之后,感觉文章脉络条理了解得更加清楚。读的过程中,我开始不由自主循着作者的思路和他一起思考,甚至开始有意无意拆书了。读的时候会停下来思考:“嗯,他这个例子不错,我可以用在我的XX主题上。”“嗯,这个论点其实也可以用另外一个素材来支撑的。”“嚓,这种例子他是怎么找出来的?他的素材收集方法需要去学一学。”

    拆书,揣摩作者写作的脉络,研究他论证的招式,拆解他使用的素材,分门别类整理好,以备后用。

    “看到别人武器库里面一件特别趁手的武器,在不损害原件的情况下自己复制一个,存入自己的武器库”,这是新生大学需要践行的读书之道。

    李笑来的书,关键是践行,不真正地用在自己实践中是没什么用的。反复阅读朗读思考,在脑子里形成新的沟回,再遇到相似的场景实践书里的内容也就变得容易。


    初步尝到朗读的甜头之后,我才一拍脑袋恍然大悟:嚓,我怎么这么笨呢,我早就应该这么做啊!

    高考的时候我的英语考了135分,以我所在内地闭塞落后小县城的水平,也没有真正有资质的老师指导的情况下,怎么获得了那么高的分数呢?完全是靠朗读所赐啊。

    我念的那个高中,学习英语条件相当可怜,老师的口语都结结巴巴,练习题偶会都会讲错,同学们的英语当然都差得要命。怎么办呢?老师们想了一办法,把《新概念英语2》拆开复印,三天发一篇文章给大家,让大家早读的时候朗读背诵。

    这个方法看起来枯燥乏味还有点傻气,但是一年读下来,我的英文理解能力有了很大的进步,又因为脑子里存了很多文章,英文写作也随手拈来,所以在高考中取得了不错的分数(遗憾的是,入大学后我因为英语口语被同学笑话,直接放弃了英语学习,这又是一个令人心酸的表现型人格惨剧)。


    再细想,其实在我更小的时候,朗读就发挥过“拯救学渣”的作用。

    我是在中部闭塞农村念的小学,那里几乎没有家长重视小孩的教育,学校里也没几个真正有资质的老师。小孩子上学都是混,混到小学毕业然后辍学打工去,几乎所有人都是这样的轨迹。

    小学三年级之前,我也是这样混的,到四年级有作文课的时候,遇到了一位真懂教育的张老师,他是我真正的启蒙老师。

    作文课第一节课,张老师让大家随便写点什么给他,可以是小故事也可以是日记,多长都可以。大家之前从未写过作文,谁也不知道该怎么写,嘻嘻哈哈地东看西看,然后吭哧吭哧地在纸上写几行字。老师一个个收上去慢慢看,脸色越来越凝重。

    半晌,他才说话:“大家写的东西都比较简单,我随便读一个同学的作文哈:‘昨天我和小明骑车去沙河钓鱼,到了地方才发现那个河早都干了。我们就在桥下拉了一泡屎,然后回来了。’”

    大家哄堂大笑,那位写这篇作文的同学也和大家一样,笑得前仰后合。

    张老师也笑了,说:“这篇作文贵在很写实哈,他俩跑那拉了泡屎,是因为他们中午吃饭了甚至吃多了。写作文就像拉屎,肚子里没有自然拉不出。大家写不出来是因为看的书太少了,也不能怪你们。”

    大家的笑声慢慢停下来。

    他顿了一下,说:“这样吧,从今天开始,早读、语文课的前两节,大家都来朗读课文。每一篇课文,都要反复朗读到能背诵的程度,我会挨个检查的。”

    “啊!不会吧!每一篇都要背诵啊?”

    “这个老师也忒严格了。”

    放学的路上,大家还在怨声载道。

    抱怨归抱怨,第二天早上,我们迷迷瞪瞪跑到学校,打开第一篇课文开始朗读。

    张老师有时候会过来检查,有时候不。有些同学会在他来检查的时候读一下装装样子,等他走了就趴在桌子上睡觉。我胆子小,脸皮儿又薄,老怕被他逮住了骂人,就硬着头皮天天朗读。课文内容也不理解,就那么死记硬背。

    慢慢地,改变发生了,我写作文开始有话要说有词可用了,在其他小朋友都在写“今天万里无云”的时候我已经开始甩“夕阳西下,晚霞映照在河面上”这种句子了;一个作文题目“我最尊敬的人”,其他小朋友都在假模假样地写“老师”的时候,我已经写学校里勤劳的清洁工大爷了。

    于是之后的每堂作文课,我的作文都被老师当做范文读给大家听。此前从未有过在学习上有过正面激励的我,虚荣心开始爆棚,朗读这事儿就更起劲儿了。语文成绩好了,其他功课也慢慢跟上来了,我就这样迈入了“好学生”行列。

    只要付出比别人多一点点的努力,就可以得到赞誉,做好学生这件事性价比挺高的嘛。之后就一直很开心地在学习上付出努力,乐于做一个好学生,真的没有苦不堪言,反而是乐在其中的。

    后来,我就成了我们村第一个考入重点大学的。

    好吧,虽然到现在我也没做出来什么了不起的成就,但这段经历对我来说,弥足珍贵。


    朗读,曾经在我的生命中发挥了那么大的作用 ,而我却差点丢掉了它。

    时至今日,为了拯救自己退化的阅读能力,重启朗读,还真的一发不可收拾。看到好书,都想抽点时间朗读,把有用的内容重复很多遍,直到在脑子里形成一个新的沟回。甚至会在写枯燥论文的间隙,也会朗读几页好书来换换脑子休息一下。

    那感觉,像当年朗读《新概念英语2》、朗读小学语文课本一样,超爽。

    不信?你也来试试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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