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读《活着》这本书,感觉这本书的故事情节非常吸引人,既不像哲学类书籍那么晦涩难懂,也不会像科普类书籍那么神秘深奥,它所描述的是最简单的一件发生在过去几十年间的故事,它是那么的渺小,但是却足以让人印象深刻。
年轻时的主人公富贵果真如其名,出生于富贵之家,从小就生活在金钱堆里,沉迷于纸醉金迷之中,吃喝嫖赌,凡是和花钱相关的,他都得挂上钩,不仅如此,在人品这一方面,也遭人唾弃。就这样,他成功的将家里的一百多亩地输完了,从一个富二代沦落为无处藏身的穷人,父亲也因此落下了病根。
人有时候就这样,在拥有的时候不知道好好珍惜,知道失去了才知道它的可贵。
富贵在看到父亲因为自己病倒之后,也算是醒悟了一番。决定进城里找医师看病,然而天有不测风云,在路上,富贵被抓去当壮丁了,这一去就是一年多啊,家中只有妻子儿女在养老,然而所有的不幸都是命运的安排,在被抓去当壮丁的那一年中,富贵算是尝尽了这些年从未受到的委屈和苦难,体会到了每天局限在柴米油盐,吃了上顿没下顿的生活,每天在生死堆中挣扎,一个不小心可能就会人头落地,当然见过最多的是看着身边的熟人一个一个的死去……
命运终究是垂青于富贵,在众多死去的人当中,富贵有幸活了下来并且平安回到了家。然而即便是短短一年的光景,富贵的家里却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在富贵离家后的两个月富贵的娘就死了,可怜的是临死都不知道富贵去了哪,只是说富贵是不会去赌钱的,自己的女儿家珍也因为一场高烧失去了说话的能力。
在这一系列变化中最具有历史特点的是家里已经开始搞土地改革了,再也不会有地主这一说了,村里每个人根据人头都分到了几亩地,富贵也不例外。然而家里一双儿女凤霞有庆都还小,而自己和家珍却在一天天的老去,年纪小一些的有庆还需要钱去上学,此刻的家里已然是揭不开锅,在这样的状况下,富贵终究是选择了卖掉自己的女儿凤霞。
卖掉凤霞后,生活似乎回归了平静。可即便是父母舍得下这颗心,凤霞自己也不愿意就这样离开自己的家,离开自己一手带大的有庆,最终还是回来了。
随着历史的变革,原先的土地政策已经变成了人民公社了,村里的人一起吃饭,一起劳动,温饱问题也就成为了过去式。似乎生活都在向着好的一面发展,富贵这一家人虽然不向以前那么衣食无忧,但至少茶余饭后一家人可以在一起,一起耕地。
富贵出去种地的时候,凤霞陪在身边,家珍就在家里缝补衣服,纳鞋,有庆去上学,一家人就这样平平安安的活着,挺好。
然天有不测风云,有庆却在一场意外中活活地被抽血抽死了,然而对方还是富贵朋友的妻子,对于要帮儿子讨回公道的那颗决心在见到多年未见的好友春生之后就瞬间瓦解了,此时自己妻子家珍的病也在一天天的加重,看着自己的儿子有庆死了,自己的妻子命不久矣,富贵自己也不知所措。
生活似乎并没有忘记富贵年轻时犯下的错,所以要拿这些来惩罚他。
家珍最终是挺了过来,日子还是要继续下去的。随着年龄的增长,凤霞出落得愈发俊俏,也到了出嫁的年纪,只可惜了不能说话,富贵想着女儿也是到了该出嫁的年纪了,便托人说媒,有幸的是凤霞是遇到了一个疼她爱她的丈夫,而他也给了凤霞一个风风光光的出嫁礼。
以至在村里后来过了好多年,村里别的姑娘出嫁时,他们都还会说凤霞出嫁的时候最气派。本以为他们从此就会过上幸福的生活,然后生活最不缺少的就是磨难和打击。凤霞在怀孕后因难产死了,只留下丈夫和儿子,而家珍在得知凤霞去世后两三月也因积劳成疾死了,生活支离破碎,没有一丝丝的眷念和同情。
丈夫担负起抚养儿子的重担,富贵也时常会到城里去看望苦根。苦难还在继续上演。
在儿子苦根两三岁大的时候,丈夫却丢了命,被两排水泥板夹死了,于是这一家子就只剩下富贵和苦根了,日子又变得艰难起来了,富贵每天去耕地带着苦根,回家也带着苦根,然而苦根最终也还是早逝了,原因却只是因为吃豆子撑死的,说来估计大家也难以置信,但他就是那么真实的存在着。
富贵说,这孩子不是嘴馋,是我家太穷,村里谁家孩子都过得比苦根好,就是豆子,苦根也是难得能吃上。我是老昏了头,给苦根煮了那么多豆子,我老的又笨又蠢,害死了苦根。是的,在那样的年代,那样的背景,温饱对于富贵来说确实是一个问题。富贵还说过,家里人全是我送的葬,全是我亲手埋的,到了有一天我腿一伸,也不用担心谁了。
这本小说采用第一视角来叙述整个事件的发生,主人公富贵心平气和的和小说中的我叙述着他一个人的记忆,可能在别人看来,富贵这一生是悲剧般的存在,但对于富贵自己来说,活着的意志,是他身上唯一不能被剥夺走的东西。
过去中国几十年的每一次的变革,都给富贵的家里发生巨大的改变,但这些,都没有摧毁富贵活下去的意志。
余华以最简洁有力的笔触书写着一位平凡而又伟大的英雄,作者除去作为背景的家族史,作品附带的描写中有对中国革命社会、意识蒙蔽和政治宣传的批评。让我尤为深刻的是富贵在最后说的话,他说:
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
也许,这便是富贵的个性所在。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