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春天了,真好。
早几日突然就暖了起来。走在人流不息的大街上,多少美丽的女子穿上轻薄的春装,坦露着对热情天气的粉红渴望,风情万种都在光裸的脚裸和腕间的轻扬间,不经意留给我一个个匆匆的背影。
有人曾说我要是个男人,绝对是个色狼。但我不是,我只是爱美--爱美的人,美的景,美的感情,美的一切事物。
所以我爱春天的风景。
乍一甩掉厚厚的包裹与束缚,女子们迫不及待地展示着自己柔软的腰枝,这个小城的春天又都是春茶葱绿、春花烂漫,阳光下的一切美好,都耀眼成粉嫩嫩的水果色调。我的眼睛追逐每一个美的风景:走在人后,欣赏曼妙的背影;走在人前,回头看风情的眉眼、嘴角。
还有发,感谢上天,现在黑色的发又流行回来,让那浅棕黄、奶奶灰都见了鬼去。深棕色的中国人的自然色发,在粉色的春天明快阳光里,真是一个完美的注脚。
怎么办?我中了春天的毒了。
清晨晨跑,繁花盛开中有女子在妖娆地舞蹈;河岸边,有高亢的曲调断断续,竟然是信乐团的死了都要爱,谁这么有情调,应当也是同龄人吧,散着步,也不忘发会雪白,土会掩埋,思念不腐坏,真是可怕的一代人。
忽然就想别人爱的美是爱皮相,我爱的美又是什么呢?皮相之下又是什么?此生炼不出一双慧眼,只能在这粉彩掩映下的春日里,那美的明目张胆的美好,让我看得目不瑕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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