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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弼注道德经述成·道经·二十七章

王弼注道德经述成·道经·二十七章

作者: 随便阁主 | 来源:发表于2022-07-29 18:54 被阅读0次

    善行无辙迹,

    王弼:顺自然而行,不造不始,故物得至而无辙迹也。

    原成:王氏所言极是。

    此言没有人为干预,保持物的完整性。

    善言无瑕谪,

    王弼:顺物之性,不别不析,故无瑕谪可得其门也。

    原成:王氏所言极是。

    此言没有人为干预,保持物的差别性。

    善数不用筹策,

    王弼:因物之数,不假形也。

    原成:王氏所言极是。

    不假者,不借用也。

    善闭无关楗而不可开,善结无绳约而不可解。

    王弼:因物自然,不设不施,故不用关楗、绳约,而不可开解也。此五者,皆言不造不施,因物之性,不以形制物也。

    原成:王氏所言极是。

    万物的自然而然,是道的最高追求。故曰:道法自然。

    是以圣人常善救人,故无弃人;

    王弼:圣人不立形名以检于物,不造进向以殊弃不肖。辅万物之自然而不为始,故曰“无弃人”也。不尚贤能,则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则民不为盗;不见可欲,则民心不乱。常使民心无欲无惑,则无弃人矣。

    原成:王氏所言就其本身来说,并无不妥。但放到解释老子的思想上,还是有些问题的。

    王氏曰:“顺物之性,不别不析。”不但物如此,对待人亦是如此。

    对物不别不析,对人亦要不别不析,才能让人也自然而然地发展。换句话,无论人或物,皆可以保持自身差别性。

    常善救物,故无弃物,是谓袭明。故善人者,不善人之师;

    王弼:举善以齐不善,故谓之师矣。

    原成:王氏所言非是。齐者,是以消灭差别为己任的,是不符合老子思想的。

    齐者,无差别之谓也。万物若无差别,世界安存焉。

    老子只言“师”、言“资”,而不言“齐”,是有道理的。

    不善人者,善人之资。

    王弼:资,取也。善人以善齐不善,不以善弃不善也,故不善人,善人之所取也。

    原成:王氏所言非是。王氏下面的注释亦是圆上句话中“齐”的错误,只是越解释越不着边际。

    “善”不可齐“不善”也,凡物是有差别的,没有差别万物何存!

    不贵其师,不爱其资,虽智大迷,

    王弼:虽有其智,自任其智。不因物,于其道必失,故曰“虽智大迷”。

    原成:王氏所言非是。

    老子本意是若没有了“师”,没有“资”,那么如何比较自身的做法是“善”或“不善”呢?

    所谓的“没有比较就没有发现”,若做不到这些,人还不“迷”吗!

    是谓要妙。

    凡以好恶之心为导向的主观意志作为万物的唯一标准,怨于人则必弃之,怨于物则必遗之。

    凡以“道”作为万物的唯一标准,怨于人而不必弃之,怨于物而不必遗之。凡“得一”者,皆谓之袭明。袭明者,以“道”做为万物的唯一标准之谓也。

    以“行”为标准则“行”必有辙迹,以“道”为标准则“行”无辙迹,故曰善行者无辙迹。以“言”为标准则“言”必有瑕疵,以“道”为标准则“言”无瑕疵,故曰善言者无瑕疵。数、闭、结者亦仿此。

    同样道理,“善人”或“不善人”不能以好恶之心为导向的主观意志去衡量,要以“道”的标准来衡量。只有以“道”做为万物的唯一标准,才能做到客观公正。不以好恶之心为导向的爱恨之情审物,谓之眇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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