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甘出生智商低,并有腿疾,走路摇摇晃晃。他差点进特殊学校就读,好在他有一个坚强不屈的母亲,她告诉阿甘,你和别人一样正常,你的腿没毛病,之所以戴钢夹,是因为你的背不直。
阿甘上学,很多同学欺负他,他只有一个好朋友,叫珍妮。有一次,阿甘和珍妮在走路,有三个骑自行车的同学来打阿甘,珍妮叫阿甘快跑。
三个同学骑着单车在后面奋勇直追,阿甘拼命地跑。在跑步过程中,阿甘腿上的钢夹掉了,跑得像风一样快,摆脱了三个同学追打。
长大了,阿甘去当兵,由于他的努力,深受排长的赏识。后来阿甘参加了越战,在炮火连天的战场上,他冒着生命危险,去救自己的战友,他成了越战英雄。
回国后, 阿甘牢记牺牲战友的嘱托,买了一条捕虾船,去捕虾。他的战友,一个丢失了双腿的中尉当他的助手。他们合伙去捕虾,发财了。
这时,阿甘母亲患癌症,阿甘回到母亲身边,不久,母亲病逝。
珍妮回了一次家,见到了阿甘,和阿甘同居了一段日子,由于不得已的原因,珍妮离开了。
阿甘去跑步,穿越了小镇,又继续跑,穿越了县城,又继续跑,穿越了州,又继续跑,两年多后,阿甘穿越了整个美国,跟着他跑步的人也越来越多,阿甘成了跑步明星。
阿甘名气越来越大,有了阿甘鞋,阿甘成为亿万富翁。
一天,阿甘收到一封信,是他最爱的珍妮写来的。阿甘去看珍妮,珍妮的身旁有一个可爱的小男孩,叫小阿甘。原来,这也是阿甘的亲儿子。
阿甘带着珍妮和孩子回家了,他们举行婚礼,中尉带着未婚妻也参加了阿甘和珍妮的婚礼。
人不管出生时,得到一手怎样的烂牌,也要自信,善良,勤奋,进取,必会像阿甘一样,成为生活的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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