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时候,我自己都不知道年近而立之年的自己有如此的美好。其实,不是我自吹自擂,每个人的生活都比我们年少时爱看的小说完美的多。很多时候,那种美好,或许经历了血雨腥风,或许经历了涅槃重生,亦或许经历了恬淡平和。总之,每个人都是美好。
眼前放着多年前的日记,书信等等旧物,满眼都是泪水。这么多年过去了,很多事情留在了日记本里,印在了心里。初高中时代,最喜欢的是拆信,不知男女不知长相的笔友,彼此书写着各自的生活。初中时代的我,因为转校的缘故,变得异常的孤僻,我开始了漫长的书信时代,仿佛只有在信里我才是我。慢慢的我知道我的笔友是一个男生,比我高两届,我喜欢他的字,很工整却非常的有力度。他告诉我,他的一切,学习状态啊、生活趣事啊、他的喜好等等。直到半年后我有了他的照片,当宝贝一样夹在语文书里,时不时地翻出来看,感觉他就是小说里的白马王子,可言语里不敢表示出一丝一毫的欢喜。那个时候我即将升入初三了,而他也即将升入高二了,那么一个阳光帅气的大哥哥,让我心里满是阳光。我们就以这样的方式结束了我黑暗的初三。我们学校的补课是全市出了名的,基本上大年初五,举国欢庆的时候,我们已经背着书包走在上学的路上了,终于结束了这样的生活,除了欢喜还是欢喜。第一次喝酒也是中考前一周的毕业宴,一杯啤酒就着鱿鱼虾锅,回到家我就光荣被误以为生了什么大病。那时才知道,原来这两样东西掺杂在一起,对于我来说是过敏的。中考结束了,我每天下午都要帮老爸老妈去做生意,早上的空闲自然有了更多的书信。在最炎热的七月,我们相约好时间,地点,没有通过一次电话,就这样做了一年半的笔友后见面了。家乡的这个现在叫做金城公园的地方陪伴了我整整二十年,这次也不例外。我以为见面会很生疏,没想到他一眼就认出了我,不谙世事的畅谈真的难以忘怀。或许那个时候的自己太过瘦弱吧,那时身高只有152的我,站在180的他身边是那么的不和谐,他总是低头跟我说话,总怕自己听不清楚,到底是女孩子,多少还是有些局促的。多年以后我才知道,或许这是我人生中第一怦然心动的时候,从那以后,我一直喜欢大个子,大眼睛,阳光活力的男孩子,就像他的影子一样。我们,即便彼此喜欢,因为高考的压力,地域的压力,终究破坏了这份美好。高一的暑假,他的来信打破了我们之间如此平淡美好的回忆,他考上了南方一所知名的大学,而我,离高考还有两年。也是在那天,我们如约最后一次到公园,他说,我从第一封信就喜欢你,喜欢你的字,喜欢你的诉说,喜欢你说的一切。很久我都没有说话,在最后才涨红着脸说,我也喜欢你,可是,祝你大学生活愉快,找个美丽漂亮的嫂子。背对着他,默默地离开,烧了所有和他相关的书信,照片。这是一段互相爱慕,没有开始,没有勾勾小手的爱情。此后的好几年我们都没有联系,直到我上大三时,从qq上看到了他的好友添加信息,鬼使神差的加上了。我们聊了很久,以至于上课老师讲的什么我全然不知。十一没有回家,也没有在宿舍睡大觉,通知节假日我都是奋斗在各种兼职中。晚上6:00结束,坐101回学校,上了公交才看了一眼手机,n多个未接,其实,心里是很欢喜的,煞有其事的拨通了电话,我以为他会像其他男孩子一样冲我大吼大叫,可他仍旧很温柔地问我,你在学校吗?我在你们学校附近,吃饭了吗?心里早已乐开了花。我带他去学校附近的夜市吃小吃,看各种有趣的东西。回学校的路上,他很绅士的问我,有机会拥抱一下,牵手走一段路吗?这竟是我们之间最亲密的动作,他告诉我,他要出国了。我第一次发现自己有如此脆弱的时候,甩开他的手,狂奔回学校,那一刻我才意识到,他的优秀我望尘莫及,无论如何我也赶不上他的脚步,这样完美的他,是我不能奢求的。第二天,我照常早早起床去坐兼职,收到他的信息,我坐车回家看看父母,想通了告诉我,我们冷静的谈谈。我知道不会再有下文,一直以来,我都是一个有傲气的女孩子,他比我优秀太多太多,或是自尊心作祟,我们终究是两条平行线。没有结局,没有遗憾,自此各自天涯。
高中时代还有一个需要浓墨重彩书写的人物,偶的闺蜜。高中下半学期转学来的大魔头。高中时代,她比我高,比我壮,我站在她面前就像一个小鸡仔。我们的初识和一般的女孩纸不同,如男孩子一般不打不相识。篮球场上的女孩子不免会有次啦次啦的声音,不是别的,是指甲划过皮肤的声音。我也是如此,给她手臂上留下了一道长长地回忆。当然,如果不是有和事佬,差点被她揍一顿。这个练体育的女孩纸,只要有她在的地方就会有爽朗的笑声。高一的班主任是一个刚刚大学毕业的美女,或许是太过年轻的缘故,或许是我们这些学生太过调皮的缘故,她在讲台上哭过好几次。如今想来,确实有点对不起美女班主任,毕竟这里面也有我们两个的功劳。遇见闺蜜,是我性格转变的开始,初中的同学们说,都快不认识你了,你跟上初中的时候一点儿也不像了。是啊,有这么个魔头在,我怎么能不变呢。我们有自己的小团体,这个小团体完全就是班级里的另类。也不知是怎么的,初中数学不错的我,上了高中一下子不爱学数学了。到后来,我总结了一下,我是属于那种欺软怕硬的人,初中的班主任是全校的四大剑客之一,眼睛往教师扫一圈就令人不寒而栗,哪敢不学啊。高中的两个数学老师都是男的,高一的数学老师温声细语,口头禅是,你是女孩子,说重了怕你掉眼泪。高二以后的数学老师更决,口头禅是,学不学在你们,然后在电脑上一步一步写解题过程,实在是爱不起来。高中的入校成绩是班级第四,高一结束时是班级第三十名,班主任找我谈了好几次话,可能是从初中的四大剑客手里解脱了吧,完全没有意识到如此退步的重要性。况且我们上课都在互相传纸条,也不听课,作业更是没怎么认真写过。闺蜜有一大优点,爱唱歌,爱抄歌词,不论谁的歌,都唱的有滋有味的,作为听众的我很是享受。我们习惯了胡闹,各种过肩摔,在这门技术里,我是甘拜下风的,我只赢过她一次,她却赢了我无数次。她是一个天生的音乐家,对于节奏的掌握是其他人望尘莫及的。她最最厉害的,就是李孝利的舞蹈,基本上是看几遍就会,为了学校的艺术节,我差点没被她打死。我是天生的四肢不协调,一个动作做几十遍也做不对,这个魔头愣是耐着性子给我教完了整支舞蹈,我这个从未上台跳过舞的人,居然上台连唱带跳的表演,舞台上只有我们三个人。直到今天看到那些照片,我仍旧觉得如此放得开的性格,多亏了这个带动我的人。闺蜜更是一个运动健将,班主任说,学校的运动会文科班从未得过奖,因为太柔弱。我们班却是一个例外,只要有闺蜜参加的项目,全部是第一名,跟着她,我也变的四肢发达,我竟然跳高都拿了第一,绝对是一个奇迹。我参加的八百米,3000米都是第一名,3000米到最后时,这魔头拿一棒棒糖在我面前,快跑,跑完就给你吃,不过,棒棒头对我的诱惑力是不容小觑的。就连4✖️100,我们班也包揽了第一名。在闺蜜的带领下,团体项目,我们班拿下了所有的第一名,自然而然是全校运动会总分第一名,还拿了个精神文明班集体,班主任乐的笑开了花。这个能文能武的女孩子已经陪伴了我十几年,我们彼此熟悉,又彼此调侃,虽然天各一方,却都在努力地学着如何做一个好女儿,好妻子,就算我们很长时间不联系,看看朋友圈,也能熟知对方的喜怒哀乐。她是我除了血缘之外的另一个亲人,更是我的垃圾桶,生活的不愉快都倒给她,她永远无条件接受。我们之间不需要太多矫情的语言,只需要一个眼神便足够了。家乡的你,看到了吗?
曾经如此熟悉的场景,这一串串的眼泪,不是伤痛,只是曾经路上的回忆,记住了没落无助,忘却了繁华落尽,只因一个情字。有爱情,有友情,有亲情,如此,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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