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你。”
“我也喜欢你。”
你喜欢之人喜欢你,世间第一幸事。
喜欢是一件很美好的事情,大胆吐露,亦或小心藏匿,都是一种干净、明媚的东西,像阳光,雨滴,以及南风过境。
喜欢的美好在于它是一种发酵的情绪,得经得起时间的打磨,像蚌里的珠,愈泡愈浓的茶香。一开始都是不完美的形状,但它还年轻,有着无限的可能。
时间是喜欢最好的良药,也是毒药。
我们大多在人生的第一个五分之一个年头去想一辈子的事情,这种想法本身是没办法评论好坏的,因为是想,想代表一种美好的愿望。至于做到与否的问题得交由时间来评判,我们能做到的,也只有努力用剩下的五分之四个年头来偿还那最开始的想。
做得到自然欢喜,做不到心中有愧。有愧绝不至于有错,感情里面没有对错。
喜欢是两个人的事情,绝非一个人的自以为是。有人仗着有付出肆无忌惮,压迫捆绑,总想着付出就有收获。别人喜不喜欢,愿不愿意,他不管,这种人的喜欢从不考虑这些。说白了他的感情只有自己,觉得自己的喜欢是天大的道理。
这种喜欢委实过于恐怖,我害怕遇见这种喜欢,一副我对你好你就得接受的高贵样子,仿佛我是只摇尾乞怜的流浪狗,施舍我一点东西就得跟你回家?
抱歉,我不至于活到那种地步,没了你的喜欢我的生活没什么不同,摸爬打滚,哭笑打闹,活的多自在。
真正的喜欢是欢喜,是彼此的共鸣和吸引,是心与心的碰撞,是生命对生命的盛大演出,绝非过家家的儿戏,任性胡闹,仗着喜欢肆意妄为。
喜欢的确跟外表有关。好的皮囊别人总归是愿意欣赏些的,但硬要说皮囊占了喜欢一大半,未免太过荒唐可笑。这种一出生就注定好的东西如果成为喜欢与否的正当理由,那喜欢这种情绪不如不产生的好。
喜欢是有过渡的,也许始于皮囊,但它的终点绝不会停留在光鲜亮丽的外表上,必然是更深层次的东西。一见倾心,倾的哪仅仅只是那十几年光景的皮囊?喜欢这种有可能是一辈子的事情,不至于稀里糊涂跌倒在一副皮囊上就再也站不起来。
有人问我:“你喜欢我什么?”
我说喜欢你的金发,喜欢你的红唇,可我想表达的喜欢哪里只有这么点?所以我喜欢你,我喜欢,整个你。
如果你还不明白,那我这样解释:
我有一个世界,在那里,海洋在头顶上方,流星由大地坠入天空,花园里种着一棵树,玫瑰在沙漠,从花朵往种子的形状生长。有天你路过,不经意的一瞥,海洋倾泻而下,流星颠倒行程,玫瑰的脚下是花园,没有沙漠,入眼遍地都是草木向阳生长。真的只消一眼,我的世界不复为我的世界,你手中握着的,是我的生杀大权。
思想如脱缰之马的人遇见他心爱的姑娘,会回到家,从布满灰尘的木箱子里翻出尘封已久的缰绳,再亲手把它交到心爱的姑娘手里。他还是热爱自由,只不过把自由的概念偷换成了姑娘本身。从今以后,他热爱姑娘,即热爱自由。
喜欢这种东西没有道理可言,你不清楚你会在哪个时间段,哪个地点,遇见哪个人,会不会产生喜欢的情绪,这些不确定的东西才是喜欢最美好的地方。倘若可以用数据来计算这一切,那感情就成了死的东西,人自然也成了死的人,与机器没什么两样。
有时候未知并不恐怖,恐怖的是你对一切了如指掌,这句话在感情里尤为深刻。
冯唐说:“不知道喜欢你什么,实在不知道,如果确定知道喜欢你什么,是不够喜欢你。因为不确定具体喜欢你什么,所以喜欢你所有一切及其他。”
这世间所有的喜欢,大抵上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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