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67岁老人在超市中买鸡蛋时,偷了两个鸡蛋放在裤子口袋中,结账时被收银员拦下后猝死。家属向超市索赔38万余元被法院驳回。
12月19日,老人儿子称:“老人系知识分子,并非恶意偷窃,家属只能吃哑巴亏。”
老人儿子说,以前老人在这家超市买到了不新鲜的鸡蛋,这次偷拿两个鸡蛋是找一下心理平衡。他还说家里有很多鸡蛋,还腌了一坛子咸鸡蛋。他说老人退休工资每月5000块,根本不会在乎这两个鸡蛋。
老人儿子认为,超市隐瞒了事情真相,出具的视频中少了重要推搡老人的部分。关于索赔38万元的依据,他说出来丧葬费和买墓地的费用,高达十几万元。
看到这些报道,我无语了。真的是有其父必有其子。父亲偷人家超市的鸡蛋就够丢人现眼的了,儿子居然又搞出如此奇葩的说法。说白了,不就是要钱吗?
人家超市容易吗?天天都要防范小偷!好不容易抓住一个,得,还死在店里了。超市老板愿意出两万丧葬费,看来也是自认倒霉了。
很难想象,假如法律还在同情弱者,判处超市为死去的小偷赔钱,以后大家还敢不敢去抓小偷?跌倒的老人没人敢扶了,偷东西的小偷也没人敢抓了吗?
再次为坚持正义和公理的法院点赞!
对于拿着不是当理说的人,敢不敢拍拍自己的良心,老人究竟是怎样一个人?真的像他儿子讲的那样,67岁,大学毕业,是一名退休工程师,退休工资五千多,平时特别老实,任劳任怨,是个老好人,周遭人让他帮忙修个电器都是有求必应、不求回报的。
这样的一位活雷锋,怎么可以去偷超市的鸡蛋?把腌好的鸡蛋送给超市还差不多!
想起来孔乙己的那句经典:窃书,读书人的事情。能叫偷吗?偷鸡蛋总不会也是读书人的事情吧?难道也不能叫偷?我有些怀疑那一坛腌鸡的来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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