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钥匙权”指夫妻互负“家事代理权”。
法律规定,夫或妻对日常家庭事务均有不经对方同意单独处理的权利,双方互负家事代理权。比如,妻子下班经过超市,看到大闸蟹挺好,二十三元一只,她想买几只尝尝,就无需给丈夫打电话,经过他同意。只要她拿钱买,买卖合同就生效成立了。
丈夫也一样,他想买一包中华牌香烟,拿出私房钱直接买就行,也无需经过妻子同意。
以上都是日常生活需要,家事代理权不能超过日常生活消费的范围,这个范围由夫妻的经济收入和生活消费水平决定,如果两人月入八万,妻子给自己买个Lv包是木有问题的。而假如夫妇月入五千,丈夫瞒着妻子给小三买辆劳斯莱斯跑车,则超出了他能代理消费的权限,不具有决定权,妻子可以以侵犯财产权益主张赠与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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