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听爱人讲了一件事儿。
他们北院区上午九点多抢救了一名59岁的意外受伤者,但没有抢救过来。下午,被害人尸首被拉到本院解剖了。
据说被害人是城北首富,估计有一两千万的财产,还是他们村的支书。去过他家的人说,他家里全是红木家具,很是气派,村里过会时喝的酒都是八百多一瓶的……
出事地点就在距医院二百米的地方,被害人到医院还是没有抢救过来。他被凶手伤了十几刀,好几刀都是致命的。
凶手伤害他以后,直接拨打了120和110。打120把被害人送医院抢救,打110直接自首了。
这得有多么深的仇恨啊!
爱人又说,我考驾照的时候,报考的驾校就是被害人开的。那时候考驾照是最贵的时候,报名的人还很多。后来办驾校赚的钱少了,被害人把驾校关了。
我们考科目二的场地就是被害人的,现在他正在那里盖楼。
今天,我又追问了一下这件事儿。
据爱人说,凶手50岁了。被害人想把公路旁的凶手家的房子拆掉做小区的门口,才惹来了杀身之祸。
凶手还在隔离点的时候,知道自己家房子要被拆,就在隔离点发视频要寻短见。隔离点工作人员实在没有办法只得把他放出来。
前天晚上,他才从隔离点儿出来,昨天上午九点左右就把被害人杀了。
被害人是城北首富,也是城北一霸,被人称为“北霸天”。他称霸一方,估计得罪的人不少,他死了,估计得有很多人高兴。
人啊!无论做什么事儿,都不能为了自己的利益,把别人逼到绝路上。把别人逼到绝路上,自己也赔上一条命,值吗?
两个家庭的顶梁柱,一个永远倒下了,一个余生将在监牢里度过!
杀人者和被害者都没有为对方考虑,也都没有为自己的亲人们多考虑一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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