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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都知道,当你爱一个人的时候是不会想去伤害他的,而是你无形中给了他一个伤害你的机会。但是,他一旦伤害了你,你是选择以德报怨呢,还是把这种伤害反弹回他的身上呢?
其实,人在恋爱中本能会选择后者。不仅你的身上布满了鲜血淋漓的伤口,而且你还要朝着对方开一枪,让他也尝尝这种负伤的滋味。
所以当你爱一个人的时候还是会有意识无意识地、或多或少地伤害到他。而结果就是两个人被互相伤害,并且你还会认为:爱情就是这种痛苦的感觉!
弗洛依德说过,假如人处于一种不能克服的痛苦之中,就会爱上这种痛苦,并把它看成是一种幸福。(这也是所谓受虐狂形成的原因)所以,你对爱情有了一个模糊的认识,即爱情就等于伤害和被伤害,对方伤害我越深说明他爱我越深,所以我也要用伤害他来表达我对他的爱。你们身上的伤口就是你们曾经爱过彼此的最好见证。
可是你是爱他的啊,你在看到他伤痛的样子之后才突然恍然大悟:我怎么做出了这么可怕的事情,这不是我的初衷啊!我应该对他温柔体贴,让他感觉到温暖,而不是让他感到痛苦。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我们总是感叹,当初的心动,发展到后来总是以冷漠和吵架收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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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种可能是:
我伤害了对方并不是因为对方先伤害了我,而是我TM不知道为什么就是单纯想要看到对方难受的样子。
那究竟是为什么呢?
1、生来就是虐待狂s性格。
虽说是天生,但是和原生家庭的影响脱不了干系。比如长期生活在有暴力倾向的家庭氛围里的人就会觉得虐待才是正经事。
小时候父母打你骂你,你以为这就是他们爱你的方式,长大后你也会无形中传承这种爱的模式。
2、对方的m情结激发了你的s潜能。
当对方不断地要求你虐待他的时候,请问你究竟是虐还是不虐?
3、为了发泄自己的负面情绪无意伤到对方。
他对你来说有一种安全感和信任感,就算你打他骂他,你都觉得他一定不会离开你。于是,你会把他当作“情绪的垃圾桶”。
没错,我一个朋友就是这么描述她男朋友的!每当她受了委屈或者不开心的时候,都要给她男朋友打电话唠叨一番。久而久之,她被他的男朋友宠出了公主病。她的胆子也越来越大,终于男朋友忍受不了她的脾气,甩手走人了。
4、爱他爱得疯狂且无法自拔。
爱得神魂颠倒,失去理智,以至于患得患失,害怕某一天失去他,于是你会不断地用伤害和作的方式来试探他是否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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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有趣的是,英语语言里用来描述一段感情开始的词“falling”,与极端暴力和疾病是相关的,而“smitten”这个词既有“痛苦的折磨”之意,也有“神魂颠倒”之意。
爱情本来是美妙的,可是人们常常把它和痛苦联系在一起,而且还把自己当作是爱情里的受害者,把痛苦变成自己必须遵守的一项爱的义务。如果我告诉你:“我很痛苦。”那其实是在表达:“我很爱你。”如果对方跟我说:“我不希望看到你痛苦。”我竟然还会惊讶:“难道你不希望我爱你吗?还是因为你根本就不爱我?”
其实,这种误会和矛盾的根源就在于,在一夫一妻制的文化里,我们似乎两者都要兼得:既希望爱情是疯狂的,又希望这种感觉永远持续下去。
可是这种想法本身就是疯狂的,因为这是不可能实现的。除非我们愿意去改变最初我们描述爱情的方式,也就是要改变我们思考爱情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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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学上,爱情和艺术是共通的,都有发现美和创造美的过程。如果把爱情描述成是共同合作来创造艺术,那么爱情就是一场美学体验。
疯狂和痛苦是被动的,而创造和体验是主动的。前者是情感不受控制地宣泄,而后者却能在共同合作的过程中感受到自身的独立、尊严和强大。
因为艺术的创造需要人发挥他的理性精神,包括想象力、知解力和创造力。在此基础上,两个人的艺术还需要双方的努力、理解、妥协、耐心、信任,还有共同的目标。当我们在共同合作创造的过程中,我们不再像以前那样只考虑自己得到或者失去什么,而是开始考虑我该给予对方什么(我该创造点什么)。
合作创造的艺术之美在于,它不会自己成为艺术品,这样我们就能够亲自决定我们的爱情将会成为什么样子的。
《后来的我们》就是个惨痛的教训。如果我们不从自身改变,就算喝再多的酒,挣再多的钱,却仍然失去了最爱的人,那还有什么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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