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男人结婚不起了,产生了很多光棍。因此,网络上有了一种声音,取消彩礼的声音。但这个有点不现实,至少在当下不现实。于是,又有人提出了另一个声音,说,法律应该规定,无论结婚多久,只要离婚,彩礼必须全退。
已经有一个先例了,有一对男女,结婚半年,女方发现不合适,于是提出了离婚,女方把彩礼和三金都退给了男方,甚至就连办婚礼的钱都分担了一半。两个人和平分手,在客气和友好的气氛中好聚好散。
在这个事例中,女方应该不差钱,并且可能非常有钱。如果没钱,并且把这个彩礼钱花了,或者花在共同生活开销上,是不是也要全部退吗?
在广东,很多有钱人家的孩子结婚,男方给女方的彩礼只是一个礼数,因为这个钱,相对于婚礼开销,根本就不值得一提,甚至可以忽略不计。比如说,男方给女方几千块钱彩礼,或者一两万块钱彩礼,但女方陪嫁几十万,陪嫁一辆车一套房,相比较起来,这个彩礼事什么,是不是可以忽略不计?当然,这么多的陪嫁,大部分是门当户对的了。有人说,在广东,没有见过彩礼超过三万块钱的婚礼,一般就一两万。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以前,几年前,广西的彩礼,一般也就几千块钱,后来就达到了三五万,听说现在南宁的彩礼,已经达到了十万八万,这个数,比重庆的都高了。
在当下,取消彩礼不现实,至少这种情况,在未来的二三十年之内不会普遍。而说只要离婚,彩礼全退,也不现实。这是市场决定的。但有人赌气的说,我们00后都不打算结婚了,而你们还在讨论彩礼。但他代表不了00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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